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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源食品: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08-02 18:45:46

证券代码:002991 证券简称:甘源食品 公告编号:2024-037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 日(星期五)在江西省萍乡市萍
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泉生物医药食品工业园公司行政楼会议室
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通
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因临时增加议案,公司于 2024 年8 月 1 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更新的议案内容,取得了全体与会董事的同意。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其中严斌生、严剑、万厚雄、刘江山、汤正梅以通讯方式出席)。
会议由董事长严斌生先生主持,全体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讨论和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39),《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40)。
(三)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规避和防范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进行花生、白糖、棕榈油、豆油等商品期货期权的套期保值业务。公司计划依据销售订单中生产需求量的情况,适时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降低经营风险,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保障及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所需保证金和权利金最高占用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不含期货期权标的实物交割款项),业务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期货业务小组开展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并按照公司制定的《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及管理。
同时,公司出具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为上述业务的开展提供了充分的可行性分析依据。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
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及《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同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四)《关于制订<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了规范公司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防范和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订<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公司分红决策机制,向股东提供持续、合理、稳定的投资回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制订《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披露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基于公司当前稳定的经营情况以及良好的发展前景,为积极回报广大股东,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
有总股本 93,215,831 股,扣除截至 2024 年 8 月 1 日回购专户上
已回购股份 1,605,872 股后的股本总数 91,609,959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92 元(含税),拟分配派发现金红利 100,038,075.23 元(含税),占 2024 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60.07%。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具体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于 2024 年 8 月 20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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