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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厦环能: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时间:2024-07-31 18:18:39

证券代码:873703 证券简称:广厦环能 公告编号:2024-100
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募集完成时间
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意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392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23.4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5,175.00 万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989.82 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2,185.18 万元。截至 2023年 11 月 28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到账,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1-17 号)。
2023 年 12 月 5 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公司上市之日起 30 个
自然日内(含第 30 个自然日,即自 2023 年 12 月 5 日至 2024 年 1 月 3 日),获
授权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有权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购买公司股票,且申报买入价格不得超过本次发行的发行价,购买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股份数量限额(225.00 万股)。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内,中信建投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获授权主承销商,未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买入本次发行的股票。公司按照本次发行价格 23.45 元/股,在初始发行
规模 1,500.00 万股的基础上新增发行股票数量 225.00 万股,由此发行总股数扩大至 1,725.00 万股,公司发行后的总股本增加至 7,690.00 万股,发行总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2.43%。公司通过本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5,276.25 万元,连同初始发行规模 1,500.00 万股股票对应的募集资金总额35,175.00 万元,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 40,451.2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为 3,339.51 万元(其中自有账户垫付发行费用 13.08 万元),募
集资金净额为 37,111.74 万元。截至 2024 年 1 月 4 日,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
全部到账,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1-1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含超额配售部分) A 37,111.74
自有账户垫付发行费用 B 13.08
项目投入 C1 312.56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4.20
项目投入 D1 10,810.78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 88.79
项目投入 E1=C1+D1 11,123.34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E2=C2+D2 92.99
应结余募集资金 F=A+B-E1+E2 26,094.47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G 26,094.47
差异 H=E-F 0.00
注:以上合计数与各分项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该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公司和中信建投证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子公司廊坊广厦新源石化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和中信建投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1)。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有 3 个正常使用的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
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兴盛
1 0200262119200059525 19,958,108.85
街支行
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 110906097310868 2,354,219.33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
3 642335541 3,632,347.13
村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木樨
4 650006500 -
地支行
合计 25,944,675.31
注 1: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木樨地支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50006500)中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计划使用完毕,且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不再使用,公司已办理完成该账户的注销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注 2: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本
金余额为人民币 23,500.00 万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2024 年 1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334.78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其中 2023 年度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 312.56 万元),使用募集资金 683.42 万元置换已从自有资金账户支付的发行费用(均系 2023 年度已从自有资金账户支付的发行费用)。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截至 2024 年 1 月 4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已于 2024 年 1 月 6
日出具《关于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1-2 号)。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完成上述资金置换。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报告期,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委托 委托理 委托理财 委托理 委托理
收益 预计年化收
方名 财产品 产品名称 金额(万 财起始 财终止
类型 益率
称 类型 元) 日期 日期
招 商 定期存定期存单 200.00 2024 年 2025 年 固 定 1.95%
银 行 单 4 月 26 4 月 26 收益
股 份 日 日
有 限
公司
招 商 定期存定期存单 2,300.00 2024 年 2025 年 固 定 1.95%
银 行 单 4 月 26 4 月 26 收益
股 份 日 日
有 限
公司
招 商 定期存定期存单 2,200.00 2024 年 2024 年 固 定 1.85%
银 行 单 4 月 26 10月26 收益
股 份 日 日
有 限
公司
中 国 定期存定期存单 2,000.00 2024 年 2025 年 固 定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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