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物贸:关于控股子公司所承租地块的土地收储补偿暨关联交易公告
公告时间:2024-07-29 15:32:24
证券代码:600822 证券简称:A 股 上海物贸 公告编号:临 2024-024
900927 B股物贸B股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所承租地块的土地收储补偿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百联汽车服务贸易有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
96.34%,以下简称“百联汽车”)所承租的上海市共和新路 3550 号一期地块(彭浦镇 393 街坊 56 丘部分土地)的收储工作已进入交地阶段,本公司、百联汽车以及本公司控股股东百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联集团”)拟签订补偿协议,百联集团向百联汽车支付补偿资金,补偿款金额为 9,341.25 万元(其中,租赁户提前解约产生的搬迁补偿损失及租金收入损失的部分补偿款 3,467.4 万
元,百联集团已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支付。)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本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过去 12 个月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百联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的日
常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 5,696.48 万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配合百联集团做好上海市共和新路 3550 号相关土地的政府收储工作,本公司及百联汽车正有序推进一期地块交地准备工作。因一期地块收储给百联汽车在固定资产、租户清退、经营、人员分流安置等方面造成一定损失,经充分协商,三方就一期地块收储的相关补偿事宜拟签订《关于共和新路 3550 号一期交地补偿协议》。
有关本次土地收储的相关情况详见本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3 月 4 日、2024 年
4 月 30 日及 6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所承租地块的土地收储公告》(编
号:临 2023—004)、《关于控股子公司所承租地块的土地收储进展公告》(编号:临 2024—017、临 2024-021)。
(二)本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9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所承租地块的土地收储补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劲彪、魏卿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一致通过。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本次收储补偿事项的具体实施事宜。
(三)本次交易尚需提交本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四)过去 12 个月内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百联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 5,696.48 万元,未达到“3000 万元以上,且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百联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15,037.73 万元,达到“3000 万元以上,且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关系介绍
百联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 48.1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6.3.3 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百联集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49599465B
成立时间:2003 年 5 月 8 日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 501 号
法定代表人:叶永明
注册资本:10 亿元
主要经营范围:国有资产经营、资产重组、投资开发、国内贸易、生产资料、企业管理、房地产开发等。
实际控制人:上海市国资委
三、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甲方:百联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上海百联汽车服务贸易有限公司
(二)关于搬迁补偿
共和新路 3550 号一期交地地块解除租赁关系对丙方的生产经营造成了固定资产、租赁户清退、员工安置、经营收益等损失,经三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向丙方进行补偿。
1、固定资产损失补偿:根据有关涉及资产实际情况,按照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相关资产账面净值确定金额 4,873.87 万元。
2、租户清退费用与租金收入损失补偿:由于共和新路 3550 号一期地块交地,丙方对原有承租户上海宝诚尊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等有关单位提前解约产生搬迁补偿损失和租户租金收入损失合计 4,467.38 万元。
3、除租金外其他经营损失补偿:由于一期交地搬迁造成丙方经营影响的相
关损失,根据 2024 年度经营损失实际情况,双方协商后以补充协议的方式确定补偿金额与期限。
4、人员分流安置费用补偿:根据乙方一期搬迁后实际发生人员分流安置费用情况,经双方协商后,以补充协议的方式确定。
5、一期交地以外的二、三期地块由丙方按原租金标准继续使用至政府收储交地时。
6、丙方有偿使用甲方提供的过渡性经营房屋,租金标准双方另行商议。
(三)关于搬迁及补偿金支付
1、本协议签订后,丙方将在甲方约定的时间内前从共和新路 3550 号一期场地及附着的建筑物内迁出,并通知甲方完成房屋接收,甲方应在收到丙方通知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配合交接,逾期则视为丙方已履行交接义务。
2、甲方应当在丙方搬迁并交付共和新路 3550 号场地及附着的建筑物后,20个工作日内向丙方支付固定资产损失补偿金 4,873.87 万元。
3、租赁户提前解约产生搬迁补偿损失及租金收入损失补偿,甲方已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向丙方支付 3,467.4 万元,剩余金额 999.98 万元在交地后 20 个工
作日内完成支付。
4、除租金外其他经营损失补偿及人员分流安置费用补偿根据后续补充协议约定进行支付。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不会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本次获得的收储补偿资金预计增加本公司 2024 年利润总额约1600万元,具体金额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数据为准。
五、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9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控股子公司所承租地块的土地收储补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劲彪、魏卿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一致通过。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特此公告。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