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利云: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前后对照表
公告时间:2024-07-16 19:17:42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修改前后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二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 1人, 第二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 1
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 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主席 主持监事会会;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指定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指定的监事不能履 监事会主席指定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指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 定的监事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监事共同推
主持监事会会议。 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公司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 公司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代表的比例不低于 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 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
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三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
见; 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
提出罢免的建议; 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
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
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修改前 修改后
(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七)列席董事会会议; (七)列席董事会会议;
(八)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 (八)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
员提起诉讼; 理人员提起诉讼;
(九)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 (九)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
司承担。
第四条 监事会每 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第四条 监事会每 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门的各种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 管部门的各种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其他
的决议时; 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
在市场中造成恶劣影响时; 或者在市场中造成恶劣影响时;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证券监管部门处罚或者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证券监管部门处罚
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时; 或者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时;
(六)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 (六)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全体监事的过半数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