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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立医疗: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07-05 18:23:36

证券代码:300633 证券简称:开立医疗 公告编号:2024-051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6,000 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 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68 元/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63)。
截至 2024 年 7 月 5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1 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 277,8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06%,最高成交价为 49.3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7.88 元/股,成交金额为 13,557,085.00 元(不含交易费
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首
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等相关规定,公
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已按照规定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相关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4 日、2024 年 1 月 2 日、2024 年 2 月 1 日、2024 年 3 月 1 日、2024 年 4
月 1 日、2024 年 4 月 30 日、2024 年 6 月 4 日、2024 年 7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网
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3-065、2024-001、2024-010、2024-018、2024-019、2024-044、2024-048、2024-050)。
截至 2024 年 7 月 5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890,0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67%,最高成交价为 49.37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2.31 元/股,成交金额为 119,994,173.00 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金额已达到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的价格,本次回购方案已完成。
公司实际回购股份时间区间为 2023 年 11 月 21 日至 2024 年 7 月 5 日。本
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规定。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回购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公司股份,实际回购股份数量、时间区间、使用资金总额及回购价格等相关内容均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经营情况良好,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公司股权分布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前一日期间,除公司财务总监罗曰佐先生因限制性股票归属获得 34,500 股公司股份以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3 年 11 月 21 日)前五个交易
日(2023 年 11 月 14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0 日)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8,355,159
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2,088,790 股)。
(三)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以截至 2024 年 7 月 5 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假设本次回购股份 2,890,000
股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2,890,000 0.67%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432,712,405 100.00% 429,822,405 99.33%
三、总股本 432,712,405 100.00% 432,712,405 100.00%
注:1、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股东,根据相关规定及其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即其 75%的股份处于锁定状态。

2、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公司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1、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2、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在股份回购完成后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若发生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所有债权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3、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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