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华信: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
公告时间:2024-06-28 18:05:00
证券代码:830832 证券简称:齐鲁华信 公告编号:2024-053
山东齐鲁华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级管
理人员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明曰信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6 月 27 日起生效。上述
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2,576,110 股,占公司股本的 9.0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二)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侯普亭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6 月 27 日起生效。
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470,423 股,占公司股本的 1.0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审议并通过:
聘任明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6 月 27 日起生效。上述聘
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10,618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8%,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陈文勇先生为公司分管(华信高科)的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6 月 27 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498,717 股,占公司股本的 0.36%,不是
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田南先生为公司分管(催化事业部)的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6 月 27 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525,09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38%,不是
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戴文博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6 月 27 日起生效。
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787,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57%,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肖鹏程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6 月 27 日起生效。
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本次换届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未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则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导致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情形;新任财务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换届为正常换届选举,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治理要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三、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意见
(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本次选举董事长的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同意《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并认真审查上述被提名人资格,审查该任职人员的任职资质、专业经验、个人履历等资料后,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等情况,亦未发现其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该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选举明曰信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同意聘任明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陈文勇先生和田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戴文博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肖鹏程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并提请董事会审议该议案。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本次聘任财务负责人的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并认真审查上述被提名人资格,审查该任职人员的任职资质、专业经验、个人履历等资料后,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等情况,亦未发现其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该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肖鹏程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并提请董事会审议该议案。
四、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山东齐鲁华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