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通股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06-07 18:17:53
证券代码:002599 证券简称:盛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1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4年6月7日下午14:30在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三路18号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为董事会,会议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主持人为董事长贾春琳先生,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179,165,569 股,占上市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241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78,855,069 股,占上市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181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310,5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59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310,500 股,占上市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310,5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593%。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现场和线上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有:董事长贾春琳,副董事长、总经理栗延秋,董事、副总经理唐正军,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肖薇,董事、财务总监许菊平,监事殷庆允,见证律师宋雯、蔡畅;线上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董事汤武、敖然、樊小刚、杨剑萍,监事王莎莎、刘万坤,副总经理贾曦。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了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 1.00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9,110,1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91%;反对55,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0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5,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82.1578%;反对
55,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7.842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
2、见证律师:宋雯、蔡畅;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与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关于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