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凯宝: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06-05 20:28:07
证券代码:300039 证券简称:上海凯宝 公告编号:2024-025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以公告形式发出,于 2024 年 5 月 24 日披露《关于 2023 年年度股
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向董事会发出书面临时提案,董事会收到该等临时提案后两日内将该等临时提案通知全体股东。公司董事会已在会议公告等文件中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及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并在会议公告中列明了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6 月 5 日(周三)14:00
2.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工业综合开发区程普路 88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51 人,代表股份430,329,22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1.140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8人,代表股份 425,461,30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0.675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
东 33 人,代表股份 4,867,91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465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为: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6 人,代表股份21,273,30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033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3人,代表股份 16,405,39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568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
股东 33 人,代表股份 4,867,91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4654%。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穆竟伟女士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对此项议案,同意 429,394,9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829%;
反对 857,4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93%;弃权 76,8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0,339,0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6084%;反对 857,44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0306%;弃权 7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1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对此项议案,同意 429,394,9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829%;
反对 857,4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93%;弃权 76,8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0,339,0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6084%;反对 857,44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0306%;弃
权 7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1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对此项议案,同意 429,394,9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829%;
反对 857,4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93%;弃权 76,8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0,339,0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6084%;反对 857,44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0306%;弃权 7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1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对此项议案,同意 429,394,9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829%;
反对 857,4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93%;弃权 76,8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0,339,0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6084%;反对 857,44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0306%;弃权 7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1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对此项议案,同意 429,394,9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829%;
反对 857,4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93%;弃权 76,8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0,339,0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6084%;反对 857,44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0306%;弃权 7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1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对此项议案,同意 429,394,9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829%;
反对 857,4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93%;弃权 76,8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0,339,0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6084%;反对 857,44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0306%;弃权 7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10%。
7.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对此项议案,同意 429,392,1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822%;
反对 937,0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78%;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0,336,2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5952%;反对 937,04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048%;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对此项议案,同意 429,394,9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829%;
反对 857,4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93%;弃权 76,8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0,339,0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6084%;反对 857,44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0306%;弃权 7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10%。
9.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对此项议案,同意 428,764,2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363%;
反对 1,311,0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047%;弃权 253,9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9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9,708,3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6436%;反对 1,311,04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1629%;
弃权 25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935%。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对此项议案,同意 429,394,8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829%;
反对 857,4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93%;弃权 76,93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0,338,93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6077%;反对 857,44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0306%;弃权 76,9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16%。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对此项议案,同意 429,394,9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829%;
反对 857,4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93%;弃权 76,8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0,339,0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6084%;反对 857,44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0306%;弃权 7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1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对此项议案,同意 426,149,367 股,占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