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中华A: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补充公告
公告时间:2024-05-27 20:28:52
证券代码:000017、200017 证券简称:深中华 A、深中华 B 公告编号:2024-030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经事后审核发现,现对该公告中“二、会议审议事项(四)特别说明”的部分内容予以补充,具体情况如下:
补充前:
以上提案第 8 项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补充后:
以上提案第 8 项、第 9 项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除上述补充之外,其余内容不变。经补充后的《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补充后)》详见本公告附件。对本次补充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4 年 5 月 27 日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补充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5月9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30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5 月 22 日(星期三)
B 股股东应在 2024 年 5 月 17 日(即 B 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
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5 月 2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2)。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街道贝丽北路 89 号水贝金座大厦8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表:
备注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5.00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6.00 《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
报告的议案》
7.00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8.00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9.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 √
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0 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 √
案》
11.00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二)听取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三)会议提案披露情况:
以上提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请参阅本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5 月 10 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
(四)特别说明:
以上提案第 8 项、第 9 项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原件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委托人持股凭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将有关证件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28日-5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8: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街道贝丽北路89号水贝金座大厦8楼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4、会议联系方式及其他说明:
(1)联系电话:0755-28181688,联系传真:0755-28181009,联系人:孙龙龙、喻晓敏
(2)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3、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4 年 5 月 9 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17。
2、投票简称:中华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意见包括: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3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30 日 9:15-15:00 时。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中华自行车(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见代表本
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提案 备注 表决意见
编码 提案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