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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然之家: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告时间:2024-05-23 16:06:26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之家 公告编号:临 2024-027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居然之家家居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居连锁”)为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居然之家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居然智能”)为家居连锁控股子公司。公司
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2024 年 5 月 16 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4 年度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32,000 万元,其中,家居连锁对居然智能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 52,000 万元。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
保方式等条款以实际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20)。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期居然智能由于业务需要,拟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北京分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9,000万元,期限为一年。家居连锁拟与中信银行北京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居然智能申请的 9,000 万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下简称“单笔
担保”)。家居连锁和居然智能已分别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家居连锁为居然智能提供担保。
本次单笔担保在上述 52,000 万元担保额度范围内,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北京居然之家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6 年 3 月 22 日
3、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甲 3 号一层东大厅
4、法定代表人:方予之
5、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产品销售;企业管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家用电器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日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针纺织品销售;礼品花卉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金银制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玩具销售;软件开发;数据处理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网关制造;数字家庭产品制造;照明器具销售;照明器具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与本公司的关系:居然智能为家居连锁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 70%),为本公司二级子公司。

8、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居然智能资产总额 62,022.03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6,451.12 万元,2023 年度营业收入 390,755.03 万
元,利润总额 1,536.90 万元,净利润 1,200.62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居然智能资产总额 69,941.05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权益 6,066.06 万元,2024 年 1-3 月营业收入 88,301.14 万元,利润总额-431.38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9、截至目前,被担保人居然智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信银行北京分行
2、保证人:家居连锁
3、被担保人:居然智能
4、担保形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6、保证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7、担保合同生效条件:担保合同经保证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和债权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签字或加盖名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五、反担保安排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居然智能将为家居连锁的上述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
家居连锁在签署上述担保协议时,将同时与被担保人居然智能签署反担保协
议。居然智能的另一股东天津恒青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恒青”)持股比例较小,且天津恒青为员工持股平台,不参与居然智能的日常经营管理,因此未按其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余额共计 440,730.84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2.1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的担保余额为 4,894.22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25%。
特此公告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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