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天海龙: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05-17 18:01:55
证券代码:000677 股票简称:恒天海龙 公告编号:2024-017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 9:30
(2)网络投票时间:
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
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时间:2024年5月17日上午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期间。
2.召开地点: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开元街道总部基地 60 号楼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季长彬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6人,代表股份204,672,2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3.689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00,002,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3.149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2人,代表股份4,669,74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5405 %。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5人,代表股份4,672,24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540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2,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3 %。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2人,代表股份4,669,74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5405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山东中强律师事务所的代表列席了会议。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0,607,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0141%;
反对 4,064,2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9857%;
弃权 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7,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0045%;
反对 4,064,2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9870%;
弃权 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85%。
(2)表决结果:通过。
2.《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 200,607,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0141%;
反对 4,064,2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9857%;
弃权 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7,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0045%;
反对 4,064,2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9870%;
弃权 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85%。
(2)表决结果:通过。
3.《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津贴)金额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 200,577,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996%;
反对 4,093,9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0002%;
弃权 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7,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3688%;
反对 4,093,9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7.6226%;
弃权 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86%。
(2)表决结果:通过。
4.《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 200,577,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996%;
反对 4,093,9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0002%;
弃权 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7,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3688%;
反对 4,093,9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7.6226%;
弃权 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86%。
(2)表决结果:通过。
5.《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 200,577,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996%;
反对 4,093,9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0002%;
弃权 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7,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3688%;
反对 4,093,9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7.6226%;
弃权 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86%。
(2)表决结果:通过。
6.《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 200,607,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0141%;
反对 4,064,2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9857%;
弃权 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7,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0045%;
反对 4,064,2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9870%;
弃权 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85%。
(2)表决结果:通过。
7.《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 200,607,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0141%;
反对 4,064,2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9857%;
弃权 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7,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0045%;
反对 4,064,2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9870%;
弃权 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85%。
(2)表决结果:通过。
8.《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管理层办理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 200,607,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0141%;
反对 4,064,2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9857%;
弃权 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7,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0045%;
反对 4,064,2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9870%;
弃权 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85%。
(2)表决结果:通过。
9.《关于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的专项说明》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 200,60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0135%;
反对 4,064,2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9857%;
弃权 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6,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9809%;
反对 4,064,2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9870%;
弃权 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321%。
(2)表决结果:通过。
10.《关于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 200,607,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0141%;
反对 4,064,2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9857%;
弃权 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7,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0045%;
反对 4,064,2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9870%;
弃权 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85%。
(2)表决结果:通过。
11.《关于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 200,607,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0141%;
反对 4,064,2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9857%;
弃权 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7,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0045%;
反对 4,064,2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9870%;
弃权 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85%。
(2)表决结果:通过。
12.《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 200,607,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0141%;
反对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