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捷健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05-14 18:24:23
证券代码:300247 证券简称:融捷健康 公告编号:2024-018
融捷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邢芬玲。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05 月 14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05 月 14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05 月 1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05 月 14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合欢路 34 号融捷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九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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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 12 名,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75,627,73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1.8432%。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252,83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55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 6名,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74,374,90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1.6873%。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或代理人)6 人,代表股份1,252,83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558%。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股东(或代理人)共 10 人,代表股份 45,118,93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5.6115%。
5、公司董事、部分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列席会议。
二、审议议案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本次股东大会以赞成 175,152,534 股、反对 475,200 股、弃权
0 股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94%。
2、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本次股东大会以赞成 175,152,534 股、反对 475,200 股、弃权
0 股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94%。
3、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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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为:本次股东大会以赞成 175,152,534 股、反对 475,200 股、弃权
0 股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94%。
4、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本次股东大会以赞成 175,152,534 股、反对 475,200 股、弃权
0 股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94%。
5、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本次股东大会以赞成 174,543,604 股、反对 1,084,130 股、弃
权 0 股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82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赞成 44,034,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972%;反对 1,084,1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028%;弃权 0 股。
6、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本次股东大会以赞成 175,152,534 股、反对 475,200 股、弃权
0 股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9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赞成 44,643,7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468%;反对 475,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532%;弃权 0 股。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本次股东大会以赞成 174,543,604 股、反对 1,084,130 股、弃
权 0 股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82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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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睿正律师事务所盖晓峰律师、朱碧波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融捷健康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融捷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睿正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融捷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融捷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05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