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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微半导: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公告时间:2024-05-10 19:40:59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微半导”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负责东微半导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保荐机构已建立并有效执
1 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
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保荐机构已与东微半导签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订《保荐协议》,该协议明
2 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
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
券交易所备案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2023年东微半导在持续督
3 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
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需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
的违法违规情况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
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2023年东微半导在持续督
4 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
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违背承诺等事项
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走访、尽职调查等方式开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
5 展持续督导工作 等方式,了解东微半导业务
情况,对东微半导开展了持
续督导工作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
督导东微半导及其董事、监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 6 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
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
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
履行其所作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保荐机构督促东微半导依
照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
7 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
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治理制度
保荐机构对东微半导的内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 8 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性进行了核查,东微半导的
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对子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
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
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营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保荐机构督促东微半导严 9 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
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文件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
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保荐机构对东微半导的信
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 10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存在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
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补充而应向上海证券交易
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所报告的情况
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
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2023年,东微半导及其实际
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
11 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
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
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2023年,东微半导及其实际 12 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
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的情况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
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2023年,经保荐机构核查, 13 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不存在前述应向上海证券
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作出说明并限期改
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上市
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
14 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2023年,东微半导未发生该
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等情况
《保荐办法》第七十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
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
告的其他情形
2023年度,保荐机构制定了
15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要现场检查工作计划,并实地
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进行了现场检查,出具了现
场检查报告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
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
形之一的,保荐人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
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2023年,东微半导不存在需
16 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要进行专项现场检查的情
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形
占上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
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五)上交所认为应
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因素如下:
(一)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2023 年度,受全球经济增速下行以及竞争格局加剧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公司产品销售价格和毛利率有所下降。同时,公司积极优化产品组合策略,进行工艺平台迭代升级,继续保持主要产品高压超级结 MOSFET 销量的上升,但由于产品销售价格的下降,致使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较 2022 年同期出现下滑。此外,2023 年度,公司进一步加大前瞻性研发投入力度,相应的材料、职工薪酬、
研发设备及平台开发等研发投入均持续增长,亦对公司 2023 年度经营业绩产生影响。未来,如果发生市场竞争加剧、宏观景气度下行、需求持续低迷、国家产业政策变化、公司不能有效拓展国内外新客户、公司无法继续维系与现有客户的合作关系等情形,且公司未能及时采取措施积极应对,将使公司面临一定的经营压力,存在业绩下滑的风险。
(二)核心竞争力风险
目前,我国的功率半导体行业正经历快速发展阶段。随着新能源、光伏逆变及储能产业的蓬勃发展以及我国汽车电子、工业电子、智能装备制造、物联网等新兴领域的兴起,国内对功率半导体产品的需求迅速扩大,推动了行业的快速发展。良好的发展前景吸引了国内诸多企业进入这一领域,行业内厂商则在巩固自身优势基础上积极进行市场拓展,市场竞争正在加剧。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若公司不能正确把握市场动态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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