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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秦科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公告时间:2024-05-09 18:55:0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保荐人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 被保荐公司名称: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
公司 份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10-65608259
保荐代表人姓名:闫明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 16 号
院 1 号楼泰康集团大厦中信建投 11 层
联系方式:010-85130613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文强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 16 号
院 1 号楼泰康集团大厦中信建投 11 层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63号文”批准,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华秦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66.6668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本次公司发行新股的发行价为 189.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315,833.36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20,013.39 万元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 295,819.97 万元。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于 2022 年 3 月 7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担任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由中信建投证券完成持续督导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中信建投证券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 2023 年度,保荐人已建立健全并
1 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 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
相应的工作计划。 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2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 保荐人已与华秦科技签订《持续督
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 导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 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已报
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 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证券交易所备案。
2023 年度,保荐人通过日常沟通、
3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 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等方式,了解华
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秦科技经营情况,对华秦科技开展
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
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 2023 年度,华秦科技在持续督导
4 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人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 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
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
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 2023 年度,华秦科技在持续督导
5 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 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
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 等事项。
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
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 2023 年度,保荐人督导华秦科技
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
6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 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
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 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
出的各项承诺。 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
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 2023 年度,保荐人督促华秦科技
7 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 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
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 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
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 2023 年度,保荐人对华秦科技的
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 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
8 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 行了核查,华秦科技的内控制度符
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 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
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 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等。
9 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 2023 年度,保荐人督促华秦科技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 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
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 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
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
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
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
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2023 年度,保荐人对华秦科技的
10 告。 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 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
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 情况。
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
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
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
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
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 2023 年度,华秦科技及其控股股
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11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 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
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 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 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
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关注函。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 2023 年度,华秦科技及其控股股
12 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
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的情况。
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
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 2023 年度,经保荐人核查,华秦科
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 技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
13 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 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
的,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 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 报告的情况。
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14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督促 2023 年度,华秦科技未发生相关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 情况。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上市公
司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上海证券
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
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
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
形;(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
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人持续督
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
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
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
场检查工作质量。上市公司出现以下
情形之一的,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
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
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
检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
15 疑; 2023 年度,华秦科技不存在需要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专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联人涉嫌资金占用;(三)可能存在
重大违规担保;(四)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董事、监事或
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
益;(五)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
重大异常;(六)上海证券交易所要
求的其他情形。
16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的承诺履行情况。 2023 年度,华秦科技不存在未履
行承诺的情况。
二、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问题。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主要的风险事项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升级迭代的风险
随着现代各种光电磁探测技术及材料科学的迅猛发展,新的隐身机理和技术手段、新型探测技术的发展、新型隐身材料的研制将为隐身技术的发展带来突破。如果公司未来不能对技术、产品和市场需求的发展趋势做出正确判断并及时做出准确决策,有可能导致新技术开发方向选择错误、技术开发失败,或者新产品不能满足客户需求,从而对公司的长远发展和竞争力产生不利影响。
2、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优秀的研发人才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石。随着未来行业内人才竞争日趋激烈,公司存在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将对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产生负面影响,进而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核心技术失密的风险
公司研发团队从深入到基础学科的理论机理研究到工业实际的生产流程,不断探索最佳的特种功能材料制备工艺,在隐身材料、伪装材料、防护材料领域掌握了多项核心技术,对保持公司在特种功能材料市场的竞争力至关重要。未来如果公司相关核心技术保密的内控制度不能得到有效执行,或者出现重大疏忽、恶意窃取等行为而导致公司核心技术泄露,将对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产生负面影响,进而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军品定价方式对公司盈利造成波动的风险
由于军品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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