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股票站 > 最新消息
股票行情消息数据:

莱克电气:华泰联合证券关于莱克电气2023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公告时间:2024-04-29 22:19:28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赵金 联系电话:010-5683 9300
保荐代表人姓名:卫晗晓 联系电话:010-5683 9300
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克电气”、“公司”或“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对莱克
电气进行持续督导,持续督导期为 2022 年 11 月 15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现
就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总结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完成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 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
1 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 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
划。 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
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 已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
2 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 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
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2023年度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代表人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 及项目组成员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
3 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不定期回访、尽职调查等方式,对公
司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 经核查,在2023年度持续督导期间,
4 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 公司未发生按须按有关规定公开发表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 声明的违法违规事项。
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
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
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
5 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
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
情况,保荐机构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 经核查,在2023年持续督导期间,未
6 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 发现公司及相关人员出现违反相关法
律法规或不履行承诺的情况。
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
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核查了公司对相关治理制度的建立健
7 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全情况及执行有效性,均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要求。
员的行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 对莱克电气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
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 有效性进行了核查,该等内控制度符
8 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关联交易、对外 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
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 可以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 对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体系进行核
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 查,审阅了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
9 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 文件,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完备,公司
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
大遗漏 。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 在2023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华泰联合
10 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 证券对公司的部分信息披露文件及向
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
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其他文件进行了事前审阅,公司给予
报告。 了积极配合,并根据华泰联合证券的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 建议对信息披露文件进行适当的调
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 整。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不存在因信
11 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 息披露出现重大问题而需要公司予以
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 更正或补充的情况。
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
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经核查,在2023年度持续督导期间,
12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

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 情况。
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
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经核查,在2023年度持续督导期间,
13 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不存
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 在应该但未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报的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未履行承诺的事项发生。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 2023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华泰联合证
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 券持续关注公共传媒关于公司的报
14 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 道,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公司不存在
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 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披露的信
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 息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应督促上市
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
交易所报告:(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股
票上市规则》等本所业务规则;(二)中介
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 经核查,在2023年度持续督导期间,
15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 公司未发生该等情况。
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上市公司出
现《保荐办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规定
的情形;(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人持续
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
构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 华泰联合证券已经制定现场检查的相
16 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关工作计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工作
要求,以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自知道或
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
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
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涉嫌资金 经核查,在2023年度持续督导期间,
17 占用;(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 公司未发生该等情况。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董事、
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
益;(五)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
常;(六)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
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 2023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华泰联合证
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每月定期核对募集 券对莱克电气募集资金专户建立、管
18 资金专户的银行对账单及公司的募集资金使 理、使用及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
用情况表,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 了现场检查,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
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 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二、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华泰联合证券对莱克电气自上年持续督导报告出具之日起至本报告出具日之间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审阅或事后及时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确信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审查公司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确信其合法合规;审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出席人员资格、提案与表决程序,确信其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莱克电气严格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活动,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经保荐机构核查,发行人不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应向中国证监会报告的如下事项:
1、上市公司公开发行新股之日起 12 个月内累计 50%以上资产或者主营业务
发生重组,且未在证券发行募集文件中披露;
2、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者程序违规,涉及金额较大;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涉及金额较大;
4、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涉及金额较大;

5、违规购买或出售资产、借款、委托资产管理等,涉及金额较大;
6、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侵占发行人利益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被追求刑事责任;
7、违反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情节严重的;
8、持续督导期间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华泰联合证券现场检查,发行人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的应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如下事项:
1、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上

莱克电气相关个股

天天查股:股票行情消息 实时DDX在线 资金流向 千股千评 业绩报告 十大股东 最新消息 超赢数据 大小非解禁 停牌复牌 股票分红数据 股票评级报告
广告客服:315126368   843010021
股票站免费查股,本站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沪ICP备15043930号-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