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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创业:2023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报告

公告时间:2024-04-26 20:17:32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报告
2023 年,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一创业”或“公司”)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5)》及《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投关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准则关于投资者保护相关要求,切实推进投资者保护工作,重点开展了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持续提升投资者回报率
公司牢固树立回报股东的意识,实行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公司的股利分配重视对投资者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2023 年,公司严格按照利润
分配政策,制定并实施了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
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 年 6 月 27 日召开的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以现有总股本 4,202,4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0 元(含税),实际分配现金红利为
168,096,000.00 元,占公司 2022 年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 329,230,578.26 元的
51.06%。2023 年 7 月 26 日,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公司 2022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分红标准和比例、实施期限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准则及公司制度关于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保护了投资者合法权益,有利于公司的长期稳健发展。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持续提升投资者回报率。公司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 5.04 亿元,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净利润的比例为 77.23%;连续三年现金分红占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比例持续提升:2020 年为 36.48%,2021 年为36.94%,2022 年为 51.06%。
二、信息披露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
2023 年,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信息披露工作考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准则及公司制度要求,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站(www.szse.cn)以及符合监管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发布各类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文件共计 113 份。
公司不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信息披露合法合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任何违反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的情形。在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及时的基础上,公司披露的信息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力求内容简明清晰、文字通俗易
懂 , 有 利 于 投 资 者 做 出 价 值 判 断 和 投 资 决 策 。 同 时 , 公 司 在 官 方 网 站
(www.firstcapital.com.cn)和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开设了“投资者关系”专栏,及时发布各类公告信息。
公司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的工作收获了良好成效。2023 年 10 月,深交所发布
《关于深市上市公司 2022-2023 年度信息披露评价结果的通报》(考核期间为 2022
年 5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连续第二年获得 A 类最高评级。
三、建立投资者双向沟通机制
2023 年,公司采取多种方式持续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通过深交所“互动易”投资者互动平台回复投资者各类咨询 72 次,回复率继续保持 100%,在深市上市公司
中回复率高居前 1%;通过 7*24 小时投资者服务热线 0755-23838868 及投资者专用邮
箱 IR@fcsc.com 回答投资者各类咨询 65 次。
公司通过举办投资者关系活动,主动创造机会与投资者沟通互动。2023 年 5 月
17 日,公司同时在全景网“全景路演”和深交所“互动易”平台“云访谈”栏目举办“第一创业 2022 年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在线回答投资者提问 38 个,问题
回复率 100%。2023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参加由深圳上市公司协会与全景网联合主办
的“2023 年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在线回答投资者提问18 个,问题回复率 100%。公司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和独立董事代表参加业绩说明会和集体接待日活动,积极回应每位投资者的关切。公司在遵循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与投资者就公司特色化发展战略、各项业务开展情况、财务状况及投资者关注的其他内容进行沟通,客观传递公司价值,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公司致力于与投资者建立良性互动,持续收集投资者观点、诉求及建议,通过
《舆情简报》《投资者关系月报》《要情简报》等方式反馈给董事会和管理层,作为优化投资者保护工作的重要参考。
公司优秀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获得业界认可。公司荣获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3 年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最佳实践”;公司及董事会秘书屈婳女士荣获全景网“全景投资者关系金奖(2023)”三项大奖——“杰出 IR 公司”、“杰出董秘”和“最佳机构沟通奖”。
四、充分披露公司 ESG 实践
作为国内首家加入联合国支持的负责任投资原则组织(以下简称“UN PRI”)的证券公司,公司从战略高度全面践行 ESG 理念,并严格落实《投关指引》关于落实新发展理念的相关要求,在投资者沟通内容中增加公司的环境、社会和治理(ESG)信息。
2023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发布《2022 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
(以下简称“《2022 年度 ESG 报告》”)。这是公司第三年将公司 ESG 履行情况与公司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合并披露,从环境、社会、治理等三方面全面披露公司践行可持续金融、履行社会责任、完善公司治理等方面的举措及绩效。公司《2022 年度 ESG 报告》严格落实《深圳市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引》相关要求,扩大公司环境信息披露范围,统计并披露了范围三员工差旅、办公用水和用纸的碳排放;加强公司绿色投融资业务开展情况披露,统计并披露了 ESG 投融资业务开展成效及部分绿色投融资
活动的环境效益。2023 年 9 月 13 日,公司官网上线“可持续发展栏目”,系统性呈
现公司 ESG 管理、ESG 实质性议题落实情况、ESG 评级与荣誉等内容。2023 年 9 月 20
日,公司编制首份 PRI 透明度报告《公司 2023 PRI 报告》,披露公司资产管理业务
2022 年度贯彻落实 UN PRI 六大负责任投资原则的情况,具体包括开展责任投资的总体方法、不同资产类别下的负责任投资策略与应用、ESG 产品开发、尽责管理推进等方面的情况和成果。
公司优秀的 ESG 实践及 ESG 信息披露表现进一步获得权威机构认可。2023 年,
公司获得深交所国证 ESG 指数 AAA 级最高评级,在综合金融行业 74 家上市公司中排
名第五;获得 MSCI ESG 评级 BBB 级,国内 9 家上市证券公司获得 BBB 级及以上评
级;获得 Wind ESG 评级 A 级;标普 CSA 得分在 A 股上市券商中排名第三。公司荣获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3 年上市公司 ESG 最佳实践案例”和“2023 年上市公司 ESG
优秀实践案例”, 荣获深圳市绿色金融协会 2023 年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优秀案例评选“绿色金融治理典范”奖项,蝉联深圳市公司治理研究会“2023 大湾区上市公司
绿色治理 TOP20”,荣获财联社“2023 绿水金山奖 ESG 金融创新奖”,荣获新华社-中国经济信息社第二届“新华信用金兰杯”——“ESG 实践优秀案例”、“责任投资优秀
案例”,公司 ESG 实践案例《大湾区上市公司 ESG 价值的先行者:第一创业 ESG 实践
的卓越突破》荣获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第六届“卓越开发者”案例大奖赛三等奖;公司董事会秘书屈婳女士荣获上海报业集团|界面新闻“2023 金勋章奖 年度 ESG 信息披露官”奖项。
五、切实落实投资者保护责任
公司深入落实投资者保护责任,包括开展形式灵活多样、内容丰富生动的投资者教育活动,健全投资者保护组织体系建设、完善投资者保护机制建设、认真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方面。公司投资者教育工作遵循长期性、实用性、有效性原则,坚持专项教育与常规教育相结合、重点教育与普及教育相结合,积极引导投资者树立理性
投资理念,提高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2023 年 5 月 18 日,公司作为深圳券商代
表,连续第四年联合主办由证券日报社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主办、深圳证监局指导的“5·19 中小投资者保护宣传周”深圳专场活动。监管机构、投保机构、自律组织、权威媒体、证券公司、上市公司代表与投资者齐聚一堂,共同探讨“全面注册制下的投资者保护”。公司董事会秘书屈婳女士发表《贯彻落实全面注册制下投资者保护新要求,助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主题演讲。
2023 年,公司荣获《证券时报》“2023 中国证券业投资者教育君鼎奖”;公司投教作品《天上不会掉馅饼》荣获深证投资者服务中心“最佳作品奖”,投教作品《小创同学之全面注册制对个人投资者影响》《远离非法集资 拒绝高利诱惑》荣获第一财经“秒懂金融 年度投教作品征集、展播与评选”优胜奖。
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重要作用
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对于可能影响公司或中小投资者权益的重要事项,公司均充分听取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2023 年,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均出席了 7 次公司董事会会议,勤勉尽责地审议各项议案,发表表决意见。
2023 年,公司独立董事针对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续聘 2023 年度会计
师事务所、2022 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推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等事项发表事前认可
意见或独立意见共 13 份,确保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准则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七、便捷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
2023 年,公司认真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准则及公司制度规定,严格规范公司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和会议内容。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召开的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和 2023 年 9 月 11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均提供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两种参会方式,确保全体投资者可以平等、有效地参与公司治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及时披露,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两次股东大会均设有股东问答环节,现场参会的中小投资者就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未来发展规划和 AI 方面的布局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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