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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江集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公告时间:2024-04-26 19:01:49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 公司法》 证券法》《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
务所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2011 年,注册地址
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首席合伙人为王国
海,2023 年末合伙人人数为 238 人,注册会计师共 2,272 人,其中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836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于 2023
年 6 月 5 日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
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 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
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
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
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治理层及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3 年 4 月 21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对其资格、资质、执业质量进行了专业判断,认为其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
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且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因此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2、2023 年 12 月 20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与天健负责
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就审计计划进行了沟通,对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审计时间及人员安排、年报审计的重点领域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认真审阅了天健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协商相关的时间安排。
3、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根据审计进度,通过电话等方式跟进审计工作计划的进程,严格要求天健按照审计计划安排审计工作,保证报告质量,并确保在预定时间顺利完成审计工作。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审阅天健提交的 公司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初稿)、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初稿)及其出具的初步审计意见后,与天健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就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情况及在审计过程中的关注的重大事项进行了沟通。
2024 年 4 月 19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同意将年度
报告及其他相关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 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
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天健的审计工作的监督及评估,认为天健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执业准则,独立、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特此报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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