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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乐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04-25 18:39:32

证券代码:002348 证券简称:高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3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以微信和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以
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有效表决票数为 3 票。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孔祥森先生主持,与会监事就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监
事会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细内容见 2024 年 4 月 26 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
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项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刊登于2024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24年4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三)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财
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66,401,837.23元,同比下降16.14%;实 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978,461.00元,同比减亏25.89%;实现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3,362,627.13元,同比减亏 24.99%。其中,玩具及相关业务营收占比93.77%,互联网+教育相关业务营收占 比6.23%。截止2023年末,公司总股本94,720万股,总资产749,438,263.98元, 同比下降6.7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13,831,368.40元,同比下降 10.62%。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4 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归属于母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为 -61,978,461 元 , 2023 年 末 公 司 合 并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512,285,615.09元。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44,263,274.05元,2023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27,871,405.89元。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鉴于公司本期未实现盈利且期末存在未弥补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鉴于公司2023年度未能实现盈利,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不具备分红条件。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本分配预案须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26 日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的审计机构,其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聘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计委员会提议,同意公司董事会拟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4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本项议案须提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刊登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合法,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财务信息,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八)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对会计
师事务所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该所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审计报告客观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同意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监事会希望董事会和管理层能就所涉及的事项,采取有效的办法和措施,切实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监事会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及调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十)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
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项议案须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十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
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十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
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十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持股5%以上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关联方持股5%以上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十四)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
公司签署技术研发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技术研发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26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
(十五)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 年第一
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26 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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