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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火炬:新疆火炬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颜莉

公告时间:2024-04-25 16:00:14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颜莉)
作为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董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了公司的运作情况,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了相关会议,参与并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推动内部控制建设,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及兼职情况
本人颜莉,1973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本科学历,农工民主党党员。2019 年至今,任北京东卫(成都)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曾任四川恒合律师事务所、四川泰和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四川公生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2023 年 12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同时,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中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妨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出席并认真审阅了公 司提供的各项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积极运用自身的知 识背景,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正确做出决策发挥积极作 用,努力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7 次,股东大会 3 次,本人参与的
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大会情况
独立董
事姓名 应参加董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
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大会的次数
颜莉 1 1 0 0 0 否 0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3 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对公司总经理聘任、董 事会秘书聘任、财务总监聘任、副总经理聘任等事项进行了审查,提 出了专业的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任职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多次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财务、业务状况进行了分析与沟通,对定期报告、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和重点关注事项进行了讨论。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对公司的各部门以及管理办公区域进行深入的现场考察,还通过电话、网站等多种途径全面了解、持续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内控建设、关联交易等情况,同时,本人还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与外部中介机构、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共同探讨公司未来发展及规划,为公司战略发展积极出谋划策,为董事会及经营层科学决策提供专业依据。任职期内,公司有关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暂无和中小股东之间有沟通交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则的要求,本人对公司 2023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意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或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任职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股份减持、同业竞争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任职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任命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内不存
在需要本人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形。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任职期内,公司不存在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3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孙颖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和独立董事,认真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的《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任职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赵安林先生为董事会名誉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和独立董事,认真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
意见。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
网的《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号:2023-047)。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3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参与公司治理,密切关注公司重大事项情况及公司治理运作情况,充分发挥了个人在法律专业领域、公司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和专长,客观、公正、独立地作出相关事项的判断,认真审阅各项会议议案,促进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并为公司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
2024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颜莉
2024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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