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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日新能:监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04-24 21:17:27

证券代码:002218 证券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24-006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在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年广场 A 栋 803 会议室以
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明星先生进行召集和主持,会议
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发出并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
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 2024 年 4 月 25 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
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鹏盛A审字[2024]00074号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审计结果编制《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报告如下: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2,702.9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10.91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665,637.5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420,037.53万元。上述财务指标已经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确认。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7)详见 2024 年 4 月 25 日《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
2024 年 4 月 25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
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 年度公司合并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310.91 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6,436.06 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643.61 万元。母公司本年度及以前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27,852.55 万元。。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需求,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拟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减去公司回购专户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2 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一致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有效执行,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到位,保证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及监督作用。2023年,公司未有违反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2024年4月2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
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 2024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对公司该关联交易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7.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具体情况详见 2024年 4 月 25日公司在《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0)。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25 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及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向控股股东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股东深圳市东方和鑫科技有限公司分别申请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和 10,000 万元人民币的借款额度续期,用于短期内、临时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利息费用以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的成本为定价依据,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费率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具体情况详见 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及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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