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股票站 > 最新消息
股票行情消息数据:

蒙娜丽莎: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公告时间:2024-04-19 20:06:57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 3—9 页
三、资质证书复印件......第 10—13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7-486号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娜丽莎集团)管理层编制的 2023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蒙娜丽莎集团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蒙娜丽莎集团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蒙娜丽莎集团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
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蒙娜丽莎集团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蒙娜丽莎集团管理层编制的 2023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蒙娜丽莎集团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
1145 号)的规定,将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娜丽莎集团或公司)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10 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蒙娜丽莎集团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采用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和余额包销相结合的方式,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168.93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 1,168,930,000.00 元,共计募集资金 1,168,930,000.00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9,622,641.53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159,307,358.47 元,已由主承销商
申万宏源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汇入蒙娜丽莎集团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律师费、
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486,996.68 元后,蒙娜丽莎集团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155,820,361.79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蒙娜丽莎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验证报告》(天健验〔2021〕7-82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15,582.04
项目投入 B1 88,431.30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737.61
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 C1 1,400.33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479.50
项目投入 D1=B1+C1 89,831.63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217.11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26,967.52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26,967.52
差异 G=E-F 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连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鉴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收购至美善德58.9706%股权并增资项目”中的增资项目“机器设备及环保设施更新投入技改项目”由公司控股子公司高安市蒙娜丽莎新材料有限公司(原名为高安市至美善德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安蒙娜丽莎)实施,公司根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将“机器设备及环保设施更新投入技改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1.3亿元以增资方式转到高安蒙娜丽莎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安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高安蒙娜丽莎于2021年9月29日连同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市分行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21年9月29日,鉴于公司“收购至美善德58.9706%股权并增资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所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根据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相
关规则,公司对上述两个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8110901012701332522)进行销户。
2023 年 3 月 29 日,鉴于高安蒙娜丽莎作为实施主体的募投项目“机器设备及环保设施
更新投入技改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根据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相关规则,公司对此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36050182045000003153)进行销户。
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并签署协定存款协议,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1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存放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蒙娜丽莎集团股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8110901013201332528 269,675,153.24存续
份有限公司
合 计 269,675,153.24
注:2023 年 3 月 29 日高安蒙娜丽莎注销开户行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安支行的募集资金专
户 36050182045000003153,募集资金余额为 0.00 元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详见本报告附件 1。
2. 本期不存在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申万宏源发表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均同

蒙娜丽莎相关个股

天天查股:股票行情消息 实时DDX在线 资金流向 千股千评 业绩报告 十大股东 最新消息 超赢数据 大小非解禁 停牌复牌 股票分红数据 股票评级报告
广告客服:315126368   843010021
股票站免费查股,本站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沪ICP备15043930号-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