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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山科技:《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报告》

公告时间:2024-04-17 18:42:37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监事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现将监事会在本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的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6 次监事会会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1. 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报告》及摘要;
2. 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 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报告》;
4. 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 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的议案》;
7.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8. 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9.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0. 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相关决议详见 2023 年 4 月 25 日披露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3-012)。
(二) 2023 年 7 月 11 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1. 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上海瑞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所持创新医疗股份解除限
售相关事项的议案》。
相关决议详见 2023 年 7 月 12 日披露的《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3-035)。

(三) 2023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1. 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相关决议详见 2023 年 8 月 31 日披露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3-040)。
(四) 2023 年 9 月 19 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1.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相关决议详见 2023 年 9 月 20 日披露的《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3-054)。
(五) 2023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1. 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相关决议详见 2023 年 10 月 27 日披露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3-057)。
(六) 2023 年 10 月 31 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1.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2. 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3. 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的议案》。
相关决议详见 2023 年 11 月 1 日披露的《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3-061)。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度有关事项的监事意见
(一)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运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工作认真负责,决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 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 2023 年度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 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对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公司已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执行,保证了经营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保护资产的完整安全,为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等目标的达成提供了合理的保证。
(四) 监事会对公司有关重大事项的专项意见
1. 对《公司 2022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专项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 对《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专项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事项。
3. 对《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专项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公司已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执行,保证了经营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保护资产的完整安全,为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等目标的达成提供了合理的保证。

4. 对《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的议案》的专项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自有资金相对充裕,内部控制制度逐步完善。公司使用不超过(含)人民币 5 亿元开展证券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单项及合计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
资的相关金额)均不得超过上述额度,有效期为自 2023 年 5 月 1 日起的 12 个月内。
上述证券投资是在满足公司日常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相关投资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运作需要,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合理规划资金安排进行适度的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率。公司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 对《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的专项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自有资金相对充裕,内部控制制度逐步完善。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及资质良好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存款类产品、收益凭证、创新性存款、货币及债券类理财产品、证券投资基金、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等。有效期为自 2023
年 5 月 1 日起的 12 个月内,在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在不影响公司日
常经营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定。
6. 对《关于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的专项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和公司相关规定,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
成果,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7. 对《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专项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新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8. 对《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专项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9. 对《关于子公司上海瑞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所持创新医疗股份解除限售相关事项的议案》的专项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融资租赁子公司与创新医疗就解除限售事项达成协议,有利于尽快消除融资租赁子公司所持有的创新医疗股票的限售状态及解除限售时间的不确定性,并妥善解决融资租赁子公司与康瀚投资的融资租赁业务历史遗留问题。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0.对《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专项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1.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专项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表现出良好的专业精神与服务质量,能够较好地履行相应的责任、义务,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
12.对《关于拟增资并收购 Nullmax (Cayman) Limited 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的专项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子公司拟增资并收购 Nullmax (Cayman) Limited
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符合公司的战略及未来发展规划,有利于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该项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交易定价合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子公司拟增资并收购 Nullmax (Cayman) Limited 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3. 对《关于拟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专项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此次拟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有利于优化公司组织架构,优化区域布局,集中优势力量聚焦人工智能等前沿科技领域的
布局,符合公司的战略及未来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项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交易定价合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关于拟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4. 对《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专项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5. 关于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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