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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特迅: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04-15 19:58:07

证券代码:002227 证券简称:奥特迅 公告编号:2024-010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66号)核准,公司向9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27,208,77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13.22元,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359,699,939.4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080,448.30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2,619,491.1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817号)。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全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在保证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3)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三)购买额度及有效期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披露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保本型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 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有保本承诺的投资品种,明确保本型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正常的生产经营。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不属于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六、公司相关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确保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 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性,满足保本要求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
容和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的要求》等有关规定,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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