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通科技:回购股份出售计划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12-29 18:40:18
证券代码:301026 证券简称:浩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2
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出售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公司已回购股份》的议案,根据公司于2024年2月22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之约定用途,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不超过981,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2%,实施期限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2026年1月22日至2026年7月21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已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3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20日、2024年2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3)。
截至2024年5月17日,公司本次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计回购股份981,700股,最高成交价26.75元/股,最低成交价23.9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5,081,453.30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方案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二、本次拟出售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公司已回购股份》的议案,相关出售计划如下:
1、出售原因及目的:根据《回购报告书》之约定用途,完成回购股份的后续处置;
2、出售方式: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3、价格区间:根据出售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4、拟出售数量及占总股本比例:拟出售回购股份不超过981,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2%;
5、出售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2026年1月22日至2026年7月21日);
6、出售所得资金的用途及使用安排: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预计出售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出售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预计公司出售完成前后的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出售前 本次出售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46,693,321 29.50% 46,693,321 29.50%
无限售条件股份 111,580,666 60.50% 111,580,666 60.50%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981,700 0.62% 0 0
1、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
股东权益所必需,拟用于出 981,700 0.62% 0 0
售的股份
股份总数 158,273,987 100.00% 158,273,987 100.00%
四、管理层关于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影响等情况的分析
公司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的所得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出售股份价格与回购股份价格的差额部分将计入或者冲减公司资本公积,不影响公司当期利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
董事会作出出售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经自查,2025年6月27日至2025年11月6日,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赵来运先生及职工董事索永喜先生通过徐州博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博通”)间接减持公司股份合计47,200股;公司副总经理朱丰女士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26,200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军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合计减持公司股份3,611,720股,通过博通间接减持公司股份1,064,000股;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马小宝先通过博通间接减持公司股份42,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24日、11月6日披露的《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及减持计划完成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作出出售已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行为。
六、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出售公司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风险,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实施对应股份出售计划,对应出售计划存在出售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
2、本次拟出售已回购股份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上述出售期间内,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