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东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告时间:2025-12-21 15:31:51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永东股份
股票代码:002753
信息披露义务人:刘东良、靳彩红及其一致行动人
住所/通讯地址:山西省稷山县西社镇高渠村
股权变动性质:减持股份及被动稀释比例累计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
签署日期:2025 年 12 月 19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东股份”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永东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2
目 录......3
第一节 释 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13
附表:......14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刘东良、靳彩红、刘东杰、刘东秀、刘东梅
永东股份、上市公司、公司 指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 15 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姓名 性别 国籍 身份证号码 住所/通讯地址
者地区的居留权
刘东良 男 中国 1427271969******** 山西省稷山县****** 否
靳彩红 女 中国 1427271970******** 山西省稷山县****** 否
刘东杰 男 中国 1427271970******** 山西省稷山县****** 否
刘东秀 女 中国 1427021966******** 山西省稷山县****** 否
刘东梅 女 中国 1427271956******** 山西省稷山县******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刘东良先生持有公司 22.64%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担任董事职务;靳彩红女士和刘东良先生为夫妻关系,
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在公司担任董事职务;刘东杰先生、刘
东梅女士、刘东秀女士和刘东良先生为兄弟姐妹关系,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其中
刘东杰在公司担任董事长职务。在公司担任董事职务的三人最近三年未在证券市
场有不良诚信的记录,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至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
的情形。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关系图如下所示: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原因为公司在 2022 年完成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
称:“永东转 2”,债券代码:127059)并于当年 10 月 23 日进入转股期及经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310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2,975,326 股,发行价格 6.89 元/股。2025 年 12 月 16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具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
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新增股份将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由 375,700,870 股增加至 428,676,196 股。
自 2023 年 7 月 22 日披露前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至本公告日,因可转
换公司债券转股及向特定发行股票事项,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减少。股东刘东秀、刘东梅因个人资金需求等原因减持公司股份,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均发生变化。
综上,上述主动减持及被动稀释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变动合计超过 5%。
二、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减少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未有增持计划,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有继续减持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2023 年 7 月 22 日,上市公司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截至前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
公司股份 183,847,7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48.94%,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0,957,07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3.56%,有限售条件股份 132,890,624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5.37%。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180,306,400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本的 42.06%(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
的比例的 42.59%),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7,415,77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1.06%(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比例的 11.20%),
有限售条件股份 132,890,62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1.00%(占剔除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比例的 31.39%)。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占剔除公司回
股东名 股份性质 购专用证券账
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户中的股份数
比例 比例 量后总股本的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97,031,250 25.83% 97,031,250 22.64% 22.92%
刘东良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4,257,813 6.46% 24,257,813 5.66% 5.73%
有限售条件股份 72,773,437 19.37% 72,773,437 16.98% 17.19%
合计持有股份 16,875,000 4.49% 16,875,000 3.94% 3.99%
靳彩红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218,750 1.12% 4,218,750 0.98% 1.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12,656,250 3.37% 12,656,250 2.95% 2.99%
合计持有股份 63,281,250 16.84% 63,281,250 14.76% 14.95%
刘东杰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5,820,313 4.21% 15,820,313 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