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顿科技: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时间:2025-12-16 18:16:37
证券代码:000920 证券简称:沃顿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5
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股
份为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50,621,11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7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
通日为 2025 年 12 月 22 日(星期一)。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
《关于核准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2]2754 号),公司向中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车
产投”)和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源环保”)共计 2 名
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0,621,118 股,本次非公
开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22 年 12 月 2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限
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422,000,000 股变更
为 472,621,118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未发生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发生变
化的情形。
二、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共计 2 名,为中车产投和龙源环保,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中车产投及龙源环保作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
承 承诺 承诺 承诺 履行
诺 类型 承诺内容 时间 期限 情况
方
关于
中 同业 中车产投保证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与沃顿科技保持分开,
车 竞 并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不利用控股股东地
产 争、 位违反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程序,干预沃顿科技经营决策,损害沃顿科技和其
业 关联 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中车产投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不以任何方式占用沃 2016 正常
投 交 顿科技及其控股企业的资金。1、中车产投承诺其本身、并且其必将通过法律 年 05 长期 履行
资 易、 程序使其全资、控股子企业将来均不从事任何与沃顿科技正在经营的业务有 月 17 中
有 资金 直接竞争的业务。2、在符合上述第 1 项承诺的前提下,如中车产投(包括其 日
限 占用 全资、控制的子企业或其他关联企业)将来经营的产品或服务与沃顿科技的
公 方面 主营产品或服务有可能形成竞争,中车产投同意沃顿科技有权优先收购中车
司 的承 产投与该等产品或服务有关的资产或中车产投在子企业中的全部股权。
诺
关于
中 公司
车 非公 1、不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2、不会侵占公司的利益。自本承诺函
产 开发 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
业 行股 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 2021
投 票涉 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本公司 年 09 正常
资 及摊 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 月 15 长期 履行
有 薄即 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 日 中
限 期回 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投资者的补偿责任。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
公 报等 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
司 事项 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采取相关措施。
的承
诺
自本
次发
中 关于 行定 正常
车 不减 1、自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中车产投不存在减 价基 履行
产 持沃 持公司股份的情形;2、自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结束之日 准日 中,
业 顿科 起三十六个月内,中车产投将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亦不存在任 2021 前六 将于
投 技股 何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3、若本承诺函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 年 09 个月 2025
资 份有 符,中车产投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4、如有违 月 15 至本 年 12
有 限公 反上述承诺,中车产投因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将全部收归公司所有,并依法承 日 次发 月 22
限 司股 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行结 日履
公 份的 束之 行完
司 承诺 日起 毕
三十
六个
月内
自本
次发
国 1、龙源环保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将不 行定 正常
能 以任何方式转让。2、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至股份锁定期届满之日止,龙源 价基 履行
龙 关于 环保就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 A 股股票,由于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 准日 中,
源 认购 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3、若龙源环保基于本次发 2021 前六 将于
环 股份 行所取得股份的限售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龙源环 年 09 个月 2025
保 锁定 保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4、上述锁定期届满后, 月 15 至本 年 12
有 期的 上述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 日 次发 月 22
限 承诺 行,龙源环保将遵守本承诺函所作承诺及中国法律法规关于短线交易、内幕 行结 日履
公 交易及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定。5、若因龙源环保违反本承诺函项下承诺内容而 束之 行完
司 导致公司或其他股东受到损失的,龙源环保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日起 毕
三十
六个
月内
自本
次发
国 关于 行定 正常
能 不减 价基 履行
龙 持沃 1、自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龙源环保不存在减 准日 中,
源 顿科 持公司股份的情形。2、自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结束之日 2022 前六 将于
环 技股 起三十六个月内,龙源环保将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亦不存在任 年 01 个月 2025
保 份有 何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3、若本承诺函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 月 11 至本 年 12
有 限公 符,龙源环保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4、如有违 日 次发 月 22
限 司股 反上述承诺,龙源环保因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将全部收归公司所有,并依法承 行结 日履
公 份的 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束之 行完
司 承诺 日起 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