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日新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12-12 19:27:36
证券代码:002218 证券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25-054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12月12日15: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年广场A栋803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陈五奎先生
2.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534名,代表股份577,491,71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0.8693%,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530名,代表股份23,821,90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6859%;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计5名,代表股份554,192,31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9.2204%;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计529名,代表股份23,299,40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6489%。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4.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票:576,272,113股,占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88%;反对票:439,100股,占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0%;弃权票:78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5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22,602,301 股,占出席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8803%;反对票:439,100 股,占出席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433%;弃权票:78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股),占出席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764%。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治理结构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票:576,287,513股,占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15%;反对票:439,900股,占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2%;弃权票:76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00股),占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22,617,701 股,占出席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9450%;反对票:439,900 股,占出席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466%;弃权票:76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500股),占出席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084%。
3.逐项审议《关于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3.0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票:570,029,555股,占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078%;反对票:6,658,958股,占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31%;弃权票:80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600股),占出席
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9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16,359,743股,占出席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6752%;反对票:6,658,958股,占出席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9531%;弃权票:80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600股),占出席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717%。
3.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票:570,013,455股,占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050%;反对票:6,671,058股,占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52%;弃权票:80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600股),占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9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16,343,643股,占出席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6076%;反对票:6,671,058股,占出席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0039%;弃权票:80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600股),占出席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885%。
3.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同意票:569,994,855股,占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018%;反对票:6,669,658股,占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49%;弃权票:82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600股),占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16,325,043股,占出席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5296%;反对票:6,669,658股,占出席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9980%;弃权票:82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600股),占出席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724%。
3.04《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票:570,023,255股,占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067%;反对票:6,659,558股,占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1532%;弃权票:80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600股),占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16,353,443 股,占出席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6488%;反对票:6,659,558 股,占出席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9556%;弃权票:80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600 股),占出席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956%。
3.05《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同意票:570,016,555股,占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056%;反对票:6,658,658股,占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30%;弃权票:81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600股),占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1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16,346,743 股,占出席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6206%;反对票:6,658,658 股,占出席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9518%;弃权票:弃权 81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2,600 股),占出席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275%。
3.06《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票:569,781,955股,占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650%;反对票:6,677,258股,占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63%;弃权票:1,03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6,200股),占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8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16,112,143股,占出席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6358%;反对票:6,677,258股,占出席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0299%;弃权票:1,03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6,200股),占出席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342%。
3.07《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票:569,964,255股,占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965%;反对票:6,711,558股,占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22%;弃权票:81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100股),占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1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16,294,443 股,占出席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4011%;反对票:6,711,558 股,占出席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1739%;弃权票:81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100 股),占出席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250%。
3.08《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票:569,942,955股,占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928%;反对票:6,724,058股,占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44%;弃权票:82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100股),占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2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16,273,143 股,占出席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3117%;反对票:6,724,058 股,占出席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2264%;弃权票:82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100 股),占出席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619%。
3.09《关于修订<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的议案》
同意票:569,952,455股,占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945%;反对票:6,724,558股,占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44%;弃权票:81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100股),占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1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16,282,643 股,占出席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3516%;反对票:6,724,558 股,占出席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2285%;弃权票:81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