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农股份: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5-12-12 18:46:37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
(600251)
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目 录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 3
议案一:关于公司注册地址表述调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5
议案二: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6
附件: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7
第一章 总则 ...... 7
第二章 职责分工 ...... 7
第三章 选聘政策 ...... 8
第四章 选聘流程 ...... 10
第五章 审计费用管理 ...... 13
第六章 续聘、更换与解聘 ...... 14
第七章 监督与信息披露 ...... 16
第八章 附 则 ...... 17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本公司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保证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会议须知通知如下,请参加本次股东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到达会场后,请在“股东签到册”上签到,股东签到时应出示以下证件和文件: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出席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二、与会者请按时进入会场,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入座。会议期间,与会者不要大声喧哗,请关闭手机或将其调至静音状态。
三、会议正式开始后,迟到股东人数、股份数额不计入表决数;特殊情况,应经会议工作组同意并向见证律师申报同意后方可计入表决数。
四、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会议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自觉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可在会议审议提案时举手示意,得到主持人许可后进行发言,股东发言应重点围绕本次会议所审议事项进行,简明扼要,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并接受股东的质询。提案开始进行表决后,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六、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现场会议的表决采用书面表决方式,会议将选举 1 名律师、2 名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对现场表
决票进行汇总统计和核对。网络投票表决方法请参照本公司 2025 年 12 月 13 日披露的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5-062)。监票员将宣布现场和网络投票合并的表决结果。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本次股东会共审议 2 项议案。
八、会议议案详见本会议资料。
九、公司董事会聘请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为保证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人员及工作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对于违反本会议须知、干扰会议秩序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以保证会议正常进行,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一、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除公司工作人员外的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摄像、录音、拍照。
十二、公司不向与会者发放礼品,与会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十三、公司证券投资部负责本次股东会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股东如有任何问题或异议,请与公司证券投资部联系,联系电话:0996-2113386、2113788。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29 日
议案一:
关于公司注册地址表述调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注册地址所租赁房屋的产权归属冠农集团。公司收到冠农集团通知,其近期取得的该房屋产权使用证明载明的标准地址为“新疆铁门关市经济开发区农产品会展电商物流中心北区1-3层”。据此,公司拟将注册地址原登记表述“新疆铁门关市库西工业园区二十九团公路口东11栋35号101-120室”调整为“新疆铁门关市经济开发区农产品会展电商物流中心北区1层101-120室”。此次注册地址表述调整仅为依据产权使用证明进行的名称规范化更新,不涉及公司实际注册地址和经营地址的变动。
基于上述注册地址表述调整、公司《商品类衍生业务套期保值管理制度》中股东会对存入或调整保证金权限以及《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意见》中关于党委(党组)领导作用的表述,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2月1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sse.com.cn披露的《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册地址表述调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61)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八届第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请各位股东审议。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29 日
议案二:
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外部审计机构)相关行为,提高审计工作质量,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八届第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请各位股东审议。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29 日
附件: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外部审计机构)相关行为,提高审计工作质量,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情况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对年度报告中的其他相关事项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上述审计业务之外的其他审计业务的,按照公司其他相关制度组织实施。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考虑其专业胜任能力、执业质量、独立性、诚信状况以及审计费用等因素,确保选聘过程和结果的合理性与科学性。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五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审计费用,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提出建议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股东会决定前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年度审计业务。
第六条 董事会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审议审计委员会提交的拟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方案、拟解聘或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费用预算建议;
(二)将审议通过后的上述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监督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确保选聘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四)评估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工作,并监督其审计工作开展情况。主要职责包括:
(一)按照董事会的授权制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政策、流程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
(二)提议启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工作;
(三)审议选聘文件,确定评价要素和具体评分标准,监督选聘过程;
(四)审议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费用提出建议,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监督及评估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
(六)定期(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七)负责法律法规、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有关选聘和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其他事项。
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出聘用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建议,审核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影响。
第八条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应配合审计委员会开展选聘工作,提供必要的信息支持与执行协助。具体为:
(一)财务管理部:负责拟定拟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方案及推荐意见、提出审计费用建议;协助审计委员会组织选聘全流程工作;制定拟解聘或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建议方案等。
(二)采购部门:负责合规开展选聘工作。
(三)合规风控办:负责对选聘过程进行法律合规性审查,保障选聘程序严格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四)证券投资部:承担与审计委员会的日常联络;组织审计委员会相关会议,收集会议所需资料,并对相关档案进行管理等日常事务。
第三章 选聘政策
第九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二)具有固定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并有效执行;
(三)配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