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股份:新化股份关于投资建设宁夏新化化工有限公司合成香料产品基地二期项目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12-04 17:32:12
证券代码:603867 证券简称:新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2
转债代码:113663 转债简称:新化转债
关于投资建设宁夏新化化工有限公司
合成香料产品基地二期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宁夏新化化工有限公司合成香料产品基地二期项目
投资金额:固定资产投资 15,257.82 万元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宁夏新化化工有限公司合成香料产品基地二期项目的议案》。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
相关风险提示:上述项目目前处于筹建阶段,尚需履行部分审批手续,能否顺利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若宏观经济环境、市场态势、产业政策、项目进度、经营情况等方面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对项目的实施进度、投资回报和经济效益等产生不利影响,导致项目可能存在无法按计划顺利实施或收益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公司将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充分利用宁夏新化化工有限公司现有的生产经营及管理经验、营销网络、基础设施、公用工程、服务性工程等条件,在宁夏新化化工有限公司合成香料产品基地新建 F 车间,并对 C 车间现有生产线进行改造,增加公司香料产品品种,延伸公司产业链条,降低公司总体生产成本,增强企业产品市场竞争力,增加企业经济效益。
本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为 15,257.82 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新设公司
□增资现有公司(□同比例 □非同比例)
投资类型 --增资前标的公司类型:□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 □未持股公司
投资新项目
□其他:_________
投资标的名称 宁夏新化化工有限公司合成香料产品基地二期项目
投资金额 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 15,257.82
尚未确定
现金
自有资金
□募集资金
出资方式 银行贷款
□其他:_____
□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
□股权
□其他:______
是否跨境 □是 否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是否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有关部门批准。
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宁夏新化化工有限公司合成香料产品基地二期项目的议案》。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
(三)明确说明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概况
为充分利用宁夏新化化工有限公司现有的生产经营及管理经验、营销网络、基础设施、公用工程、服务性工程等条件,在宁夏新化化工有限公司合成香料产品基地新建 F 车间,并对 C 车间现有生产线进行改造,增加公司香料产品品种,延伸公司产业链条,降低公司总体生产成本,增强企业产品市场竞争力,增加企业经济效益。
本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为 15,257.82 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
(二)投资标的具体信息
1、宁夏新化化工有限公司合成香料产品基地二期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投资类型 投资新项目
项目名称 宁夏新化化工有限公司合成香料产品基地二期项目
项目主要内容 在宁夏新化化工有限公司合成香料产品基地新建 F
车间,并对 C 车间现有生产线进行改造
建设地点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宁夏新化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内
项目总投资金额(万元) 25,807.75
上市公司投资金额(万 25,807.75
元)
项目建设期(月) 12
预计开工时间 2026/4/1
预计投资收益率 43.02%
是否属于主营业务范围 是 □否
(2)各主要投资方出资情况
宁夏新化化工有限公司为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项目目前进展情况
本项目当前尚处于前期筹备阶段,已取得投资项目备案证。
(4)项目市场定位及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为宁夏新化化工有限公司合成香料产品基地二期项目(香料),市场前景较好,与公司现有产品具有良好的互补性,项目建成后能够增加公司产品品种,延长公司产品产业链条,降低公司总体生产成本,增强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当地产业政策,符合所在园区和企业产业发展规划,项目产品能够满足市场需求,项目建成后能为企业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符合企业可持续发展需求,项目也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
本项目主体合法,产权清晰,法律风险可以得到有效控制;项目厂址位置优越,符合宁夏新化化工有限公司总体发展规划和宁东精细化工基地园区总体规划及产业发展规划;项目安全、环保、工业卫生等能够满足企业和社会要求。
(三)出资方式及相关情况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不属于募集资金。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项目产品与公司现有产品具有互补性,项目建成后能够增加公司产品品种,延长公司产品产业链,降低公司产品总体生产成本,增强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当地产业政策,符合所在园区和企业产业发展规划,项目产品符合市场发展需求,项目建成后能为企业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符合企业可持续发展要求,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产生有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上述项目目前处于筹建阶段,尚需履行部分审批手续,能否顺利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若宏观经济环境、市场态势、产业政策、项目进度、经营情况等方面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对项目的实施进度、投资回报和经济效益等产生不利影响,导致项目可能存在无法按计划顺利实施或收益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公司将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