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顺科技: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时间:2025-12-04 17:17:47
证券代码:301237 证券简称:和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3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24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4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4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
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18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 年 12 月 1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
2.00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议案数(10)
2.01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3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4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5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6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7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
2.08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关于修订<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的议
2.09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关于修订<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决策制度>
2.10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关于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暨注销
3.00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4.00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 披露的有关公告。
3、议案 1.00、2.01、2.02 、4.00 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 2.00 需逐项表决。
4、以上提案的表决结果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前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公章。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3)有限合伙企业登记:有限合伙企业应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有限合伙企业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4)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并附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复印件与前述登记文件一并信函到公司。
(5)注意事项: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登记。
2、登记时间:2024 年 12 月 23 日(星期二)9:00-17: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獐湾路 16 号 11 楼证券部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学友、俞晓露
联系电话:0571-86318555
电子邮箱:security@hzhssy.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獐湾路 16 号 11 楼证券部办公室
5、其他事项: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05 日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附件 3:参会股东登记表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51237”,投票简称为“和顺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 年 12 月 2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4 日上午 9:15,结束
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4 日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
//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___________作为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全
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 2025 年 12 月 24 日
召开的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
(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
关文件。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
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委托人姓名/单位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