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发精机: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12-03 21:00:52
证券代码:002520 证券简称:日发精机 编号:2025-075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 日
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修订《公司章程》有关条款,具体修订内容见《<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见附件)。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特此公告。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3 日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1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
人。 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
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 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
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 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
表人。 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
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 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
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 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
意相对人。 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
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 民 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 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
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2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
是指公司的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 指公司的总经理(本公司称总裁)、副总经理
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财务总 (本公司称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
监)。 人(本公司称财务总监)。
3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
标明面值。 明面值,每股面值一元。
4 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 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
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 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
东会: 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
数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 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即 5 人;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
额 1/3 时; 1/3 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
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五)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
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5 第六十八条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 第六十八条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
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 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
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审计委员会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审计 审计委员会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审计委
委员会召集人主持。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 员会召集人主持。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行
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审计 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审计委员会成
委员会成员共同推举的一名审计委员会成 员共同推举的一名审计委员会成员主持。
员主持。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或其推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或其 举代表主持。
推举代表主持。 召开股东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规则
召开股东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规 使股东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现场出席股东会
则使股东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现场出席股 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会可推举一
东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会可 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6 第九十六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 第九十六条 非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
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 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
务。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东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 连选连任。
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
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 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
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 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
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 履行董事职务。
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
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
1/2。 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公司董事均由股东会选聘,公司董事选 公司董事均由股东会选聘,公司董事选聘
聘程序为: 程序为:
(一)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提出候选董事 (一)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提出候选董事名
名单; 单;
(二)在股东会召开前披露董事候选人 (二)在股东会召开前披露董事候选人的
的详细资料,保证股东在投票时对候选人有 详细资料,保证股东在投票时对候选人有足够
足够的了解; 的了解;
(三)董事候选人在股东会召开之前作 (三)董事候选人在股东会召开之前作出
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 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董
的董事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 事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
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 履行董事职责;
(四)根据股东会表决程序,在股东会 (四)根据股东会表决程序,在股东会上
上进行表决。 进行表决。
7 第一百一十五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 第一百一十五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
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邮件、传真、电话、 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邮件、传真、电话、
电子邮件等;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 5 日以 电子邮件等;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 5 日以前。
前。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 的,经全体董事同意后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
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 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
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
会议上作出说明。
说明。
8 第一百三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一百三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为 3 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 3 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董事,
董事,其中独立董事 2 名,由独立董事中会 其中独立董事 2 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
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士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由
董事会选举产生。
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