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拓生物:博拓生物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股份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时间:2025-12-03 15:34:33
证券代码:688767 证券简称:博拓生物 公告编号:2025-044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股份第一个锁定
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
划(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首次受让股份第一个锁定期将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届满且解锁条件已成就。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持股计划的相关情况
2024 年 9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10 月 11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6 日、2024 年 10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4 年 12 月 4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
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B886197511)所持有的 1,900,000 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非交易过
户至“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
(B88683748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2025 年 4 月 1 日,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召开 2024 年员工持股计
划管理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同意对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进行分配。根据本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及授权,管理委员会对预留份额进行分配,预留份额对应标
的股票数量为 25 万股,最终确定公司员工 64 人为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
留份额的认购对象,向上述预留份额认购对象转让预留份额的认购价格为 12.59元/股(因派送股票红利对购买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5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实施分红派息调整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部分标的股票购买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2025 年 5 月 19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
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B886197511)所持有的 250,000 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非交易过户
至“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B886837488)。本次过户股份为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股份。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股份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2025 年 6 月 6 日,公司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
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106,666,667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4 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06,666,667 元,转增 42,666,667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 149,333,334 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为 3,0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2%。
二、本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及首次受让股份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情况
本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 3 期解锁,锁定期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均自公司公告各批次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锁定期满后,本持股计划所持股票权益将依据对应考核年度考核结果分配至持有人。具体如下:
第一个解锁期:为自公司公告各批次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的 12 个月后,解锁的标的股票对应股份数量为对应批次过户标的股票总数的 40%;
第二个解锁期:为自公司公告各批次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的 24 个月后,解锁的标的股票对应股份数量为对应批次过户标的股票总数的 30%;
第三个解锁期:为自公司公告各批次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的 36 个月后,解锁的标的股票对应股份数量为对应批次过户标的股票总数的 30%;
本持股计划所取得标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根据上述锁定期及解锁安排,本持股计划首次受让股份第一个锁定期将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届满,可解锁比例为本持股计划首次受让股份的 40%。
三、本持股计划首次受让股份第一个锁定期的考核情况
根据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持股计划的考核分为公司业绩考核与个人绩效考核。具体如下:
(一)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
本持股计划在 2024 年-2026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
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持有人解锁对应批次标的股票的条件之一,业绩考核目标具体如下:
解锁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锁期 以 2023 年的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4 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5.00%。
第二个解锁期 以 2023 年的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5 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8.00%。
第三个解锁期 以 2023 年的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6 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72.50%。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若解锁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当期对应标的股票方可按比例解锁。若第一个解锁期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对应不能解锁的标的股票可递延至第二个解锁期,在第二个解锁期的公司业绩考核实现时解锁,以此类推。如若递延至最后一个解锁期时业绩仍未达成的,则相应的权益均不得解锁,不得解锁的部分由本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收回,择机出售后以出资金额与售出金额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剩余资金(如有)归属于公司;或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处理对应标的股票。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中汇会审[2025]4661 号),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
入为 559,401,884.70 元。本持股计划首次受让股份第一个解锁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已达成。
(二)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
持有人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持有人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
绩效考核结果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层面解锁比例 100% 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持有人当年实际可解锁的权益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锁的数量×个人层面解锁比例。
若第一个解锁期的个人层面考核未达成,对应不能解锁的标的股票可递延至第二个解锁期,在第二个解锁期的个人层面考核实现时解锁。如若递延至最后一个解锁期时业绩仍未达成的,则相应的权益均不得解锁,管理委员会可以将收回的本持股计划份额转入预留部分;或转让给指定的具备参与本持股计划资格的受让人;如没有符合参与本持股计划资格的受让人,由管理委员会择机出售,择机出售后按照出资金额与售出金额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剩余资金(如有)由参与本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共同享有或归属于公司;或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处理对应标的股票。
本持股计划首次受让股份共参与认购的员工为 19 人,认缴股数为 266 万股
(转增后)。持有人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考核管理相关办法组织实施,经确认全部 19 人考核结果为“合格”,个人层面解锁比例为 100%。
综上,本持股计划首次受让股份第一个解锁期业绩考核目标已达成。本持股计划 19 人首次受让股份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股数为 106.40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71%。
四、本持股计划首次受让股份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后续安排及交易限制
(一)本持股计划首次受让股份第一个锁定期将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届满且
解锁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由管理委员会在本持股计划存续期间择机出售相应已解锁份额对应的标的股票,并按持有人所持本持股计划份额的
比例进行分配;或者由管理委员会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出申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将持有人已解锁份额对应的标的股票过户至持有人个人账户,由个人自行处置。
(二)本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政策性文件对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有关规定发生变更,适用变更后的相关规定。
五、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及终止
(一)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持股计划存续期不超过 60 个月,自公司公告非预留部分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存续期满后,本持股计划即终止,也可经本持股计划约定的审批程序延长。
2、本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本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后,本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1 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管理委员会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信息敏感期等情况,导致本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的,经管理委员会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二)本持股计划的变更
存续期内,本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本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