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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数控: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11-28 19:23:46

证券代码:300161 证券简称:华中数控 公告编号:2025-108
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28 日 13:30 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2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28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16 人,代表股份 62,141,963 股,占
公司总股份的 31.274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3 人,代表股
份 42,407,742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1.342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3 人,代
表股份 19,734,221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9.9318%;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代表 112 名,代表股份 2,534,22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2754%。
202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通知及增加临时提案的补充通知分别于 2025
年 11 月 13 日、2025 年 11 月 18 日以公告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
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吉红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762,5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894%;
反对 378,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97%;
弃权 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54,7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0270%;
反对 378,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494%;
弃权 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系列制度的议案》
2.01《股东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762,5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894%;
反对 378,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97%;
弃权 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54,7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0270%;
反对 378,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494%;

弃权 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2《董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762,5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894%;
反对 378,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97%;
弃权 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54,7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0270%;
反对 378,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494%;
弃权 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3《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762,3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891%;
反对 378,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97%;
弃权 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54,5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0191%;
反对 378,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9494%;
弃权 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6%。
2.04《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760,9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868%;
反对 380,2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19%;
弃权 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53,1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9638%;
反对 380,2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046%;
弃权 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6%。
2.05《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749,8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89%;
反对 387,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30%;
弃权 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42,0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5258%;
反对 387,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769%;
弃权 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73%。

2.06《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759,4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844%;
反对 381,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43%;
弃权 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51,6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9046%;
反对 381,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638%;
弃权 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6%。
2.07《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792,4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375%;
反对 348,9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15%;
弃权 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84,6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2068%;
反对 348,9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695%;
弃权 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7%。
3、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为控股子公司南宁华数设计院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784,0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240%;
反对 357,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47%;
弃权 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76,2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8753%;
反对 357,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931%;
弃权 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6%。
4、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控股子公司进行减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757,1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807%;
反对 384,2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83%;
弃权 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49,3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8139%;
反对 384,2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625%;
弃权 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7%。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759,5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846%;
反对 381,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45%;
弃权 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51,7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9086%;
反对 381,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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