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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启技术: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公告时间:2025-11-26 19:19:46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启技术”或“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之规定,特制定《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制定
第二条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公司
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第三条 本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及其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摘要。
(二)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前,应通过职工大会等民主方式充分征求员工意见。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负责对持有人名单进行核实,并应当就本员工持股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是否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发表意见。
(四)董事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时,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关联的董事应当回避表决。董事会在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等。
(五) 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
是否已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是否已按照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在召开关于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的2个交易日前公告法律意见书。
(六) 召开股东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股东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相关股东的,相关股东应当回避表决。经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即可以实施。
(七)召开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理委员会”)委员,明确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具体事
项,并及时披露会议的召开情况及相关决议。
(八) 公司应在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或将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的2个交易日内,及时披露获得标的股票的时间、数量、比例等情况。
(九)其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交所规定需要履行的程序。
(十)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上述实施程序的规定发生变化,则按照变更后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标准和范围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标准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系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公司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
除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另有规定外,所有参与对象必须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在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任职,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范围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的董事(不含独立董
事)、 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
工。
第五条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股票来源、规模和购买价格
(一)资金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亦不存在第三方为参与对象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的情形。
本员工持股计划拟筹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3,896.57万元,以“份 ”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00元,单个员工应当以整数倍认购份额,起始认购份数为 1 份,超过1份的,以1份的整数倍累积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总份数为不超过3,896.57万份,具体份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
(二)股票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公司已经于2023年12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部分股份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于2025年1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5年1月2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上述股份回购方案的1,258,707股股份用途变
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剩余3,818,103股回购股份仍“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后,将开设本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账户,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最终标的股票的过户情况目前还存在不确定性,具体持股数量以员工实际出资缴款情况确定,公司将根据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标的股票规模
本员工持股计划拟持有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136万股,约占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06%。在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日至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派息等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该标的股票的数量及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四)购买价格
本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拟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 方式受让公司回购的股票,受让价格为28.65元/股,且不得低于下列价格较高 者: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60%,为26.82元/股;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前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60%,为26.21元/股;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前6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60%,为28.65元/股;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前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60%,为27.31元/股。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日至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派息等除权、除息事宜,股票受让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第六条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和业绩考核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不超过48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
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公司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 下之日起
计算。存续期满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即终止,也可经本员工持股计划 约定的
审批程序延长。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全部出
售或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
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超过1/2(不含
本数)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
延长。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信息敏感期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
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
人的,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超过1/2(不含本数)份额同意并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5、公司应当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前六个月披露提示性公告,
说明即将到期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6、公司应当至迟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时披露到期的员工持股
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届满后的处置安排。若拟
展期的,应对照《规范运作》相关规定,逐项说明与展期前的差异情况,并
按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约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30%、30%、40%,具体如下:
第一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12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30%。
第二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24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30%。
第三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36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40%。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取得的标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锁定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得进行交易。
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期满后、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将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择机出售相应的标的股票,并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出售所得现金资产及本员工持股计划资金账户中的其他现金资产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或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将相应标的股票全部或部分非交易过户至持有人个人证券账户,或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处理对应标的股票。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交易限制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4)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监管规则、政策性文件等发生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交易限制自动适用变更后的相关规定。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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