杉杉股份:杉杉股份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11-21 17:47:25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83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29,580,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9,580,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 年 11 月 27 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取得及变动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出具的《关于核准宁波杉
杉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60 号),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杉杉股份”)向 3 名特定对象杉杉集团有限公司、宁波朋泽贸易有限公司和宁波市鄞州捷伦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鄞州捷伦”)以非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88,402,766 股(其中鄞州捷伦认购数量为
77,873,254 股),并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期为36 个月。
上述非公开发行限售股形成后,公司未发生因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
量变化的情形。另因鄞州捷伦所持 48,293,254 股限售股股票,于 2025 年 2 月被
司法划转至上海海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名下,并已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起上市
流通,故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剩余限售股数量目前为 440,109,512 股。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至 2025 年 8 月 26 日在淘宝
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sf.taobao.com)对鄞州捷伦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9,580,000 股公开进行了第二次司法拍卖。根据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发布的
《竞价结果确认书》,魏巍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在阿里资产平台开展的“宁波杉
杉股份有限公司 29,580,000 股股票”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截至 2025
年 10 月 17 日,上述被司法拍卖的 29,580,000 股公司股份已解除质押和冻结,并
完成非交易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魏巍通过前述司法拍卖取得的鄞州捷伦 29,580,000股限售股。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公司未发生因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形。本次限售股形成后,公司存在因限制性股票授予、GDR 发行、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等情形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情形(详见公司前期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5 年 10 月 28 日,公司披露《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上市流
通的公告》(临 2025-080),公告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中的 48,293,254 股限售股(即上海海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司法划转取得的鄞州捷伦相关持股)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上市流通的事宜。
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结构如下表: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443,883,117 19.73
──非公开发行股份(不受减持控制) 440,109,512 19.57
──股权激励股份 3,773,605 0.17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805,529,746 80.27
总股本 2,249,412,863 100.00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来源于杉杉股份向鄞州捷伦非公开发行的限售股股票,魏巍通过司法拍卖方式取得该等股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6.4.11
规定:承诺人作出股份限售等承诺的,其所持股份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原因发生非交易过户的,受让方应当遵守原股东作出的相关承诺。因此,原股东鄞州捷伦对上述股份作出的相关承诺由魏巍遵守。
鄞州捷伦参与认购杉杉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 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其减持认购的本 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须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鄞州捷伦持有的非公开发行股份未进行转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持有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导 致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股东对公司的非经营资金占用、公司对该股东违 规担保等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 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对该股东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形。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认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 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要求;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股份锁定承诺。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29,580,000 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11 月 27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 本次上市流通 剩余限售股
数量(股) 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1 魏巍 29,580,000 1.32 29,580,000 0
合计 29,580,000 1.32 29,580,000 0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1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29,580,000
合计 - 29,580,000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变动前(股) 变动数(股) 变动后(股)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443,883,117 -29,580,000 414,303,117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805,529,746 29,580,000 1,835,109,746
股份合计 2,249,412,863 0 2,249,412,863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