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证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11-17 18:32:24
证券代码:002926 证券简称:华西证券 公告编号:2025-047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1 月 17 日(星期一)15: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1 月 17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17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17 日 9:15-15:00。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公司会议中心 4 楼 406
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毅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 385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人数 6
网络投票方式参加会议人数 379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代表股份数量 1,293,938,393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股份数量 1,224,497,774
网络投票方式参加会议股份数量 69,440,619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代表股份数量
49.2929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份数量占比 46.6475
网络投票方式参加会议的股份数量占比 2.6454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部分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1.00 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93,351,5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7%;反对50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3%;弃权7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9,266,7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600%;反对50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74%;弃权7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以分红前公司总股本262,5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0,500.00万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议案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取消公司监事会的议案
本议案需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60,006,4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776%;反对33,858,5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167%;弃权7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陈笛、孟柔蕾
3、见证律师结论性意见: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