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信通讯:鼎信通讯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王建华)
公告时间:2025-11-14 16:17:28
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鼎信通讯
股票代码:603421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建华
住所及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
权益变动性质:本次权益变动是由解除《一致行动协议》所引起,不涉及持股数量的变动
签署日期:2025 年 11 月 14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信通讯”)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鼎信通讯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文件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0
第一节 释义
上市公司/公司/鼎
指 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信通讯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王建华
本报告书 指 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的占比数据均以上市公司当期的公司股本为基数计算;本报告书所有数值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的尾数有不符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自然人姓名:王建华
曾用名:无
性别:男
国籍:中国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截至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持有鼎信通讯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王建华先生与曾繁忆先生解除《一致行动协议》所致,不涉及持股数量的变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在遵守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发布的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前提下,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不排除增持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系王建华先生与曾繁忆先生解除《一致行动协议》所致,不涉及持股数量的变动。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曾繁忆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27.02%的股份,王建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4.04%的股份,曾繁忆先生和王建华先生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41.06%的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曾繁忆先生、王建华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及持股比例保持不变,双方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再合并计算。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曾繁忆先生、王建华先生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曾繁忆 176,189,440 27.02% 176,189,440 27.02%
王建华 91,574,884 14.04% 91,574,884 14.04%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一致行动协议解除后,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曾繁忆先生和王建华先生变更为曾繁忆先生,王建华先生将不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建华先生仍直接持有公司91,574,884股股份,占公司2025年11月10日总股本652,190,511股的14.04%。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建华先生在本次权益变动之日前 6 个月内存在因解除婚姻关系进行财产分割,将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60,593,352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9.29%)分割给张启女士的情形,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5 日披露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鼎信通讯关于股东权益变动进展暨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除该情形外,信息披露义务人王建华先生在本次权益变动之日前 6 个月内不存在通过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关于稳定公司控制结构的措施及相关承诺
原一致行动协议解除后,王建华先生出具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自解除一致行动协议之日起,本人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上市时所作的减持相关承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在曾繁忆先生担任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三)为巩固曾繁忆先生实际控制人地位的稳定性,本人作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曾繁忆先生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不通过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地、单独或与公司的其他股东及其关联方或其他第三方共同谋求对公司的控制权,亦不会协助他人谋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地位。
二、其他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一致行动协议之解除协议》;
4.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询。
联系电话:0532-55523102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青岛市
股票简称 鼎信通讯 股票代码 60342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王建华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不适用
注册地
增加□ 减少? 有□ 否?(本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不变?(系一致行动协议解 有无一致行动人 次解除一致行
除,股份数量不再合并计算) 动关系后无一
致行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 信息披露义务人
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协议解除,股份数量不再合并计
算)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建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91,574,884 股,持股比
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例为 14.04%。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建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91,574,884 股,持股比
量及变动比例 例为 14.04%,未发生变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 是□ 否?
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 是? 否?
该上市公司股票
(本页无正文,为《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