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信诺: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公告时间:2025-11-09 15:31:58
证券简称:维信诺 证券代码:002387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发行人声明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预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编制。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4、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5、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6、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取得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取得法律规定其他相关有权机构(如需)批准、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尚需取得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法律规定其他相关有权机构(如需)批准、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文件后方可实施。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股东合肥建曙,合肥建曙以现金的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全部股票。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遵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及披露程序。
4、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 7.01 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5、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6、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419,036,598 股,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出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份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
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于发行时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7、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93,744.66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公司债务。
8、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将发生变化,具体详见本预案“第一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六、本次发行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9、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10、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政策及执行的详细情况,详见本预案“第六节 利润分配政策及其执行情况”。
1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公司主要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做出了承诺,相关措施及承诺请参见本预案“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董事会声明及承诺事项”。同时,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
12、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合肥建曙持有公司 11.45%股份。合肥建曙拟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全部股份数量,本次发行完成后,合肥建曙持股比例将超过 30%。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合肥建曙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票,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同意后,合肥建曙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因此,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合肥建曙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释 义
上市公司、公司、本公司、维信诺、 指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
本预案 指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预案
发行、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指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
行 股票的行为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交易所、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合肥建曙 指 合肥建曙投资有限公司
昆山经济 指 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体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指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合肥建曙投资有限公
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公司股东大会、股东大会 指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会、董事会 指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章程》 指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定价基准日 指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报告期 指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及 2025 年 1-9 月
A 股 指 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除特别说明外,本预案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
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目 录
发行人声明...... 2
重大事项提示......3
释 义......6
第一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8
第二节 发行对象基本情况......14
第三节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内容摘要......18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25
第五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28
第六节 利润分配政策及其执行情况...... 34
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董事会声明及承诺事项...... 41
第一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Visionox Technology Inc.
注册地址 昆山开发区夏东街 658 号 1801 室
注册资本 139,679.6043 万元
股票简称 维信诺
股票代码 002387.SZ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成立时间 1998-01-07
法定代表人 张德强
联系电话 010-58850501
传真 010-58850508
邮政编码 100085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小营西路 10 号和盈中心 C 座 3A 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5007254810917
电子邮箱 IR@visionox.com
显示器及模块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
经营范围 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上述研发、生产限下属公司经营)。(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
1、新型显示产业战略意义显著,政策支持力度大
电子信息产业是我国重点发展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公司所处的新型显示产业是电子信息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基础,也是锻造国家制造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环节,长期以来受到国家重点关注和产业
扶持。2024 年 1 月,工信部、教育部等 7 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未来产业创
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打造标志性产品,加快量子点显示、全息显示等研究,突破 Micro-LED、激光、印刷等显示技术并实现规模化应用,实现无障碍、全柔性、3D 立体等显示效果。2023 年 8 月,工信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电子信息
制造业 2023—2024 年稳增长行动方案》,提出培育壮大新型显示新增长点,包括面向新型智能终端、文化、旅游、景观、商显等领域,推动 AMOLED、Micro-LED、3D 显示、激光显示等扩大应用,支持液晶面板、电子纸等加快无纸化替代应用等。新型显示产业以其在全产业链版图中重要的战略位置和政策支持力度,市场关注度正在不断提高。
2、公司深耕 OLED 领域二十余年,处于产业领军地位
公司专注 OLED 事业二十余年,作为第一梯队企业长期引领中国 OLED 产
业发展,同时亦是 OLED 国际标准组的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