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赛勃:唯赛勃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10-29 16:11:08
证券代码:688718 证券简称:唯赛勃 公告编号:2025-029
上海唯赛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 1981 年成立的
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 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
普通合伙,2012 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1981 年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 5 层
首席合伙人 李惠琦 上年度末合伙人 239 人
数量
上年末执业人员 注册会计师人数 1359 人
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 445 人
业务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人数
2024 年(经审计) 业务收入总额 26.14 亿元
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21.03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4.82 亿元
2024 年上市公司 客户家数 297 家
审计情况 审计收费总额 3.86 亿元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
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 15 家
市公司审计客户
家数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2024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1,877.29 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
行政处罚 4 次、监督管理措施 18 次、自律监管措施 11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6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7 人次、监督管理
措施 19 次、自律监管措施 10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杨凯凯,201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 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6 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刘丽,2010 年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份,近三年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0 份。
(3)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春旭,201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份,
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 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4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所处行业、业务规模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58.00 万元(不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10.00
万元(不含税),审计费用总额为 68 万元。
2025 年度的审计收费与 2024 年度保持一致。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阅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在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执业准则,独立、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会审议。
(三)生效时间
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唯赛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