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生力:广东威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5]518Z1799号)
公告时间:2025-10-27 20:24:16
审计报告
广东威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5]518Z1799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审计报告 1 - 4
2 资产负债表 1
3 利润表 2
4 现金流量表 3
5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4 - 5
6 财务报表附注 6 - 67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
审 计 报 告 TEL:010-66001391FAX:010-6600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审字[2025]518Z1799 号
广东威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广东威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玛新材料公司)财务报
表,包括 2025 年 8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25 年 1-8 月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
允反映了威玛新材料公司 2025 年 8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 1-8 月的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威玛新材料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
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
提供了基础。
三、强调事项-编制基础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对编制基础的说明。威玛新
材料公司 2025 年 1-8 月发生净亏损 64,288,837.22 元,且于 2025 年 8 月 31 日,威
玛新材料公司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 136,251,410.14 元。这些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
致对威玛新材料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威玛新材料公司已采取
应对措施维持公司持续经营,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四、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威玛新材料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威玛新材料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威玛新材料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威玛新材料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五、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威玛新材料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
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威玛新材料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威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容诚审字[2025]518Z1799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欧昌献(项目合伙人)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曾光
2025 年 10 月 25 日
广东威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5 年 1-8 月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广东威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3 日
成立。
截止 2025 年 8 月 31 日,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 东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208,650,000.00 66.85
韶关中弘金属实业有限公司 61,042,600.00 19.56
广州力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3,307,400.00 4.26
韶关达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500,000.00 2.72
广州仁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500,000.00 2.72
广州台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800,000.00 2.50
佛山市安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220,000.00 0.71
黄梓梅 1,500,000.00 0.49
佛山市安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600,000.00 0.19
合计 312,120,000.00 100.00
本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224MA54A8AJ5G。
本公司法定代表人:秦婉淇
本公司注册地址:广东省韶关市仁化县周田镇有色金属循环经济产业基地 3 号办公楼 2 楼 203。
本公司业务性质:本公司所属制造业中的新能源锂电池材料加工及销售业。
本公司经批准的经营范围:新能源锂电池材料加工及销售;废旧锂电池综合回收利用;新材料、新能源的研发;汽车零配件生产及销售;金属新材料的提炼;塑料、废旧有色金属(锂、镍、钴、锰、铜、铝)的收集利用及销售;氧化锌物料的回收;加工有色金属;废旧汽车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国内外贸易。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执行董事于 2025 年 10 月 25 日决议批准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2. 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自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2025 年 1-8 月,本公
司发生净亏损 64,288,837.22 元,截至 2025 年 8 月 31 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
136,251,410.14 元。这些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
然而,本公司认为,基于主要供应商的持续支持、金融机构足额抵押下的稳定授信以及可用的未抵押设备融资空间,本公司预计未来 12 个月经营现金流将保持正常。本公司管理层有信心通过上述措施缓解当前财务压力,维持公司正常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