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色母: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公告时间:2025-10-13 12: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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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1019 证券简称: 宁波色母 公告编号: 2025-051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无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决定于 2025 年 10 月 15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现将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会议届次: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 会议召集人: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 股东大会召开的合法、 合规性: 本次股东会召集、 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 会议召开日期、 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5 年 10 月 15 日(星期三) 14:00
网络投票时间:
(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5 日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
(2)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5 日 9:15 至 2025 年 10 月 15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 现场投票: 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
议;
(2) 网络投票: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http://wltp.cninfo.com.cn) , 公司股东应在2
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 出席对象:
(1) 公司股东: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0 月 9 日星期四) 下午收市时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
以本通知公告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 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的
股东, 可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
股东, 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 , 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 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见证律师及本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等。
7、 现场会议地点: 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金辉西路 168 号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会编码一览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钩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除累积投票提案以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
2.00 关于调整董事会席位、 变更注册资本、 修订《公司章
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手续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议案 1、 2 为等额选举)
3.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应选人数 4
人
3.01 提名任卫庆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 √
3.02 提名任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 √
3.03 提名毛春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3
选人
3.04 提名周必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 √
4.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应选人数 3
人
4.01 提名钟明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 √
4.02 提名周红意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 √
4.03 提名马海静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 √
非累积投票提案
5.00
关于制定、 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 作为投票
对象的子议
案数: (10)
5.01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5.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5.03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
5.04 《关于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
5.05 《关于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5.06 《关于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5.07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议案》 √
5.08 《关于制定<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
案》 √
5.09 《关于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管理制
度>的议案》 √
5.10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2、 议案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分别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3、 其他说明
(1) 上述议案 3.00、 议案 4.00 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本次会议应
选举非独立董事 4 名、 独立董事 3 名。 每项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
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 , 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
立董事、 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 逐项表决。 其中,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4
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 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2) 议案 1.00、 2.00、 5.01、 5.02 为特别决议议案, 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
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其余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
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表决通过。
(3)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的投
票结果单独统计及披露。
三、 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法: 现场登记; 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 法人股东登记: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 须持本人身份证、 股
东账户卡、 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 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证券账
户卡、 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 自然人股东登记: 自然人股东出席的, 须持本人身份证、 股东账户卡
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 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于 2025 年 10
月 13 日下午 16: 00 前送达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并请通过电
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不接受电话登记。 信函请寄至: 浙
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金辉西路 168 号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 315105, 信函
请注明“股东会” 字样。
(4) 参加网络投票无需登记。
2、 登记时间: 2025 年 10 月 13 日, 上午 8∶ 00—11∶ 30, 下午 14∶ 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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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金辉西路 168 号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 陈建国、 潘李超
联系电话: 0574-88393328
传真: 0574-883933355
邮政编码: 315105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 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
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 网络
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 其他事项
1、 会期半天,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
提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2、 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费用及食宿费用自理。
3、 网络投票期间, 如网络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影响, 则本次临时股
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金辉西路 168 号董事会办公室
会务常设联系人: 陈建国、 潘李超
联系电话: 0574-88393328
传真: 0574-88393335
邮政编码: 315105
六、 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25 日6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 “351019” , 投票简称: “色母投票” 。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 填报表决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2)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 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上市公司股东应
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
拥有选举票数的, 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 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
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 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 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 3.00, 应选人数为 4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 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 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 4.00, 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 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 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
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 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 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如先对总议案投票7
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 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 2025 年 10 月 15 日的交易时间, 即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5 日(现场股东会召开
当日) 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 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 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 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