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现代: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10-10 19:54:45
证券代码:300830 证券简称:金现代 公告编号:2025-075
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0 月 10 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0 月 1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街道天辰路 1571 号金现代大
厦 17 层。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黎峰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情况
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80 人,代表股份
175,506,94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8599%。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4人,代表股份 173,561,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429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76 人,代表股份 1,945,34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430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78人,代表股份 23,365,64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73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 人,代表股份 21,420,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42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76 人,代表股份 1,945,34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4307%。
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德和衡(青岛)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5,129,0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847%;反对 307,7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754%;弃权 70,10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39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2,987,75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8.3827%;反对 307,78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3172%;弃权 70,10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3000%。
该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本次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 175,039,4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336%;反对 401,8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290%;弃权 6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37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2,898,16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9993%;反对 401,88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7200%;弃权6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808%。
该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本次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2.02《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 175,036,2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318%;反对 401,8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290%;弃权 6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39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2,894,96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9856%;反对 401,88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7200%;弃权6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944%。
该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本次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2.03《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174,994,8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082%;反对 437,8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495%;弃权 74,20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42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2,853,55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8084%;反对 437,88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8740%;弃权74,20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3176%。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2.04《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175,032,6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298%;反对 401,8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290%;弃权 72,40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41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2,891,35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9702%;反对 401,88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7200%;弃权72,40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3099%。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2.05《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175,039,7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99.7338%;反对 401,8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290%;弃权 6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37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2,898,46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8.0006%;反对 401,88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7200%;弃权6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795%。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2.06《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175,084,0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590%;反对 342,7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953%;弃权 80,10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45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2,942,75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8.1901%;反对 342,78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4670%;弃权 80,10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3428%。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2.07《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175,027,2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267%;反对 408,1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326%;弃权 7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4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2,885,96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9471%;反对 408,18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7469%;弃权 7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306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2.08《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175,053,1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414%;反对 381,9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176%;弃权 7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4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2,911,86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8.0579%;反对 381,97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6348%;弃权 7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3073%。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2.09《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175,115,2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768%;反对 318,0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812%;弃权 73,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41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2,973,96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8.3237%;反对 318,08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3613%;弃权 73,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315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2.10《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表决结果:同意 175,093,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