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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光新材:华光新材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9-26 16:10:03

证券代码:688379 证券简称:华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5-068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
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华光新材 2024 年员工持 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已
于 2025 年 9 月 22 日届满且解锁条件已成就。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实施进展
1、2024 年 7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及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
见。2024 年 7 月 22 日,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7 月 24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4 年 8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同意公
司实施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同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员工持股计
划有关事项。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8 月 13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华光新材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4-054)。

3、2024 年 9 月 20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
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B884917127)所持有的 160 万股公司股票已非交易过户至“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B886733197)。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9 月 21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华光新材关于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股份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4、2025 年 9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华光新材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已届满,解锁条件已成就。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相关事项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情况
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36 个月,自公司公告首次受让部分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首次受让部分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 个月、24 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 50%、50%,各年度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的完成情况和持有人绩效考核结果计算确定。在锁定期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新取得的股份一并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票的解锁期与相对应股票相同。
2024 年 9 月 19 日,公司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将首次受让部分标的股票过户
至本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中,并于 2024 年 9 月 21 日披露了《华光新材关于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股份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根据上述锁定期
及解锁安排,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首次受让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已于 2025 年 9 月 22
日届满。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情况

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考核分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说明如下:
(一)首次受让部分公司层面整体业绩考核目标
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的考核年度为 2024-2025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锁期 对应考核年度 净利润/万元
第一个解锁期 2024 年度 6,000.00
第二个解锁期 2025 年度 9,000.00
注:1、上述“净利润”为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依据为摊销公司因实施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股份支付费用前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时不包含公司良渚厂区房屋征收补偿金额,下同。
2、上述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公司层面业绩得分的计算公式为:X=净利润实际完成值/净利润目标值*100%,公司层面业绩得分(X)对应的解锁比例(M)如下表所示:
公司层面业绩得分(X) 公司层面解锁比例(M)
X≥100% M=100%
70%≤X<100% M=X
X<70% M=0%
第一个解锁期届满,若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完成率低于 70%,第一期股票继续锁定,递延至第二个解锁期合并考核,若 2024 年、2025 年合计业绩考核指标完成率大于等于 70%,即两年净利润总和大于等于 10,500.00 万元,管理委员会将结合员工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按照本计划规则对两期股票合并实施解锁并进行权益分配。若第一个解锁期递延解锁后 2024 年、2025 年合计业绩考核指标完成率小于 70%,即两年净利润总和低于 10,500.00 万元,但第二个解锁期公司业绩考
核指标完成率大于等于 70%,即 2025 年净利润大于等于 6,300.00 万元,仅对第
二个解锁期标的股票实施解锁并进行权益分配。
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而未能解锁的份额,由管理委员会择机出售股票。管理委员会将以该份额对应标的股票的实际出售金额与该份额对应原始出资金额加
上年化 3.7%的利息(按实际天数计算)之和的孰低金额返还持有人。如返还持有人后仍存在收益,则收益归公司所有。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中汇会审[2025]3167 号),公司 2024 年度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80,617,367.05 元,2024 年度公司无房屋征收补偿收益列入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24 年股份支付费用为2,545,200.00 元,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 2024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83,162,567.05 元,目标完成率为 138.60%,满足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一个解锁期公司层面解锁条件,公司层面解锁比例为 100%。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持有人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考核办法组织实施,绩效考核评价结果划分为 A、B、C、D 四个档次,分别对应个人层面解锁比例如下表所示:
考核评级 A、B C D
个人层面解锁比例(P) 100% 80% 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成,则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应的标的股票可以解锁。持有人各解锁批次实际可解锁权益=持有人各解锁批次计划解锁权益×公司层面各解锁批次解锁比例(M)×个人层面各解锁批次解锁比例(P)。
持有人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能解锁的份额由管理委员会收回,管理委员会有权将收回的份额择机分配给其他符合条件的参加对象,并将该份额对应原始出资金额加上年化 3.7%的利息(按实际天数计算)之和返还持有人。如最终未分配,由管理委员会择机出售,将以该份额对应标的股票的实际出售金额与该份额对应原始出资金额加上年化 3.7%的利息(按实际天数计算)之和的孰低金额返还持有人,如返还持有人退出资金后仍存在收益,收益归公司其他持有人。
持有人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考核管理相关办法组织实施,经确认,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仍在职的持有人共 159 名,其中,158 名持有人 2024 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A”或“B”,本期个人层面解锁比例为 100%;
1 名持有人 2024 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 本期个人层面解锁比例为 80%;
无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的持有人。

综上,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已届满,结合公司层面及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情况,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已成就,本期符合解锁条件的共计 159 名,解锁比例为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的 50%,解锁股票数量为 79.28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88%。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后续安排及交易限制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已于 2025 年 9 月 22 日届
满且解锁条件已成就,根据《华光新材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华光新材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由管理委员会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择机出售相应已解锁份额对应的标的股票,并按持有人所持本计划份额的比例进行分配;或者由管理委员会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出申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将持有人已解锁份额对应的标的股票过户至持有人个人账户,由个人自行处置。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5、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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