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通能源: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9-25 18:04:14
证券代码:001331 证券简称:胜通能源 公告编号:2025-045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
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以专人送达或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其中独立董事闫建涛和杨冰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董事 7 人。会议由董事长张伟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3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前述现金管理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