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测科技: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9-22 19:32:20
证券代码:688113 证券简称:联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7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已经审议通过。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 年 4 月 28 日至 2025 年 5 月 7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
划拟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5 年 5月 9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22)。
3、2025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24)。
4、2025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已经
审议通过,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5 年 9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已经审议通过,认为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说明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披露了《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64,397,559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81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1,655,958.18 元。
2025 年 9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 2.48 元(含税)。截至 2025 年 9 月 15 日,公司总
股本 64,397,559 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 12,800
股后的股本为 64,384,759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967,420.23 元(含税),占 2025 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 30.16%。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需对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结果
根据公司《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第十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按照上述公式,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15.24-0.181=15.059 元/股,
即由 15.24 元/股调整为 15.059 元/股。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
配 方 案 实 施 后 , 限 制 性 股 票 授 予 价 格 ( 含 预 留 授 予 )
=15.059-0.248=14.81 元/股,即由 15.059 元/股调整为 14.81 元/股。
根据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调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管理办法》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 15.24 元/股调整为 14.81 元/股。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价格调整及本次预留授予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本次价格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本次预留授予事项的授予日、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本次预留授予事项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 本次
价格调整及本次预留授予事项尚须按照《管理办法》《业务办理指南》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