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元生物:禾元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附录
公告时间:2025-09-22 19:04:31
武汉禾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意向书附录
序号 文件名称 页码
1 发行保荐书 1
2 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34
3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0
4 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208
5 法律意见书 222
6 律师工作报告 562
7 发行人公司章程(草案) 711
8 中国证监会同意本次发行注册的文件 760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禾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二五年九月
声 明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发行保荐书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武汉禾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3-1-2-1
目 录
声 明...... 1
目 录...... 2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 3
一、本次证券发行保荐机构名称...... 3
二、保荐机构指定保荐代表人及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3
三、保荐机构指定的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人员...... 3
四、本次保荐的发行人情况...... 4
五、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4
六、保荐机构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 4
七、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5
第二节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 8
第三节 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 9
一、本次证券发行履行的决策程序...... 9
二、发行人符合科创板定位的说明...... 9
三、本次证券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14
四、本次证券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15
五、发行人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情况...... 20
六、发行人审计截止日后经营状况的核查结论...... 21
七、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21
八、发行人市场前景分析...... 27
九、关于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和个人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28
十、发行人利润分配政策的核查...... 29
十一、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结论...... 29
附件:...... 30
关于武汉禾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2
3-1-2-2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证券发行保荐机构名称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
二、保荐机构指定保荐代表人及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本保荐机构指定王永杰、王莉担任武汉禾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
王永杰:本项目保荐代表人,2007 年起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曾主持或参与
了我武生物(300357)、万马科技(300698)、君实生物(688180)、大中矿业(001203)、迈威生物(688062)、智翔金泰(688443)等多家 IPO 项目以及辉隆股份(002556)重大资产重组、安诺其(300067)再融资等项目,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王莉:本项目保荐代表人,2009 年起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曾主持或参与之
江生物(688317)、三江购物(601116)、天马科技(603668)、森麒麟(002984)等 IPO 项目、光明乳业(600597)非公开发行、厦门国贸(600755)可转债、厦门国贸(600755)配股、平高电气(600312)非公开发行、交通银行(601328)非公开发行、三江购物(601116)非公开发行、天马科技(603668)可转债、天马科技(603668)重大资产重组等项目,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三、保荐机构指定的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人员
(一)项目协办人及其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本保荐机构指定刘赫铭为本次发行的项目协办人。
刘赫铭:本项目协办人,2020 年起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曾参与大中矿业
(001203)、迈威生物(688062)、智翔金泰(688443)等 IPO 项目,执业记录良好。
(二)项目组其他成员
本次发行项目组的其他成员:蒋君威、曾民、侯捷、黄河、朱政宇、屈书屹、
3-1-2-3
四、本次保荐的发行人情况
中文名称 武汉禾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Wuhan Healthgen Biotechnology Corp.
注册资本 26,804.86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杨代常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06 年 11 月 16 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2014 年 12 月 19 日
住所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神墩五路 268 号
邮政编码 430206
电话 027-5940 3931
传真 027-5930 1898
互联网网址 http://www.oryzogen.com
电子信箱 info@oryzogen.com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 董事会办公室
信息披露负责人 李雪
信息披露负责人联系电话 027-5940 3931
五、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六、保荐机构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
1、本保荐机构除按照交易所相关规定,安排相关子公司参与发行人本次发 行战略配售以外,本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 有或者通过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 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2、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本保荐机构 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3、本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份,以及在发行人或其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
3-1-2-4
4、本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5、本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七、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2025 年 1 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国泰君安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核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主要股东、海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6 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吸收合并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4 月,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存续公司,已更名为“国泰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海通证券存量客户与业务整体迁移并入国泰海通,海通证券承接的投资银行业务项目均由国泰海通完整承继,海通证券对外签署的协议均由国泰海通继续履行。
本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为原海通证券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一)内部审核程序
海通证券对本次发行项目的内部审核经过了立项评审、申报评审及内核三个阶段。
1、立项评审
本保荐机构以保荐项目立项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立项评审会”)方式对保荐项目进行审核,评审会委员依据其独立判断对项目进行表决,决定项目是否批准立项。具体程序如下:
(1)凡拟由海通证券作为保荐机构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推荐的证券发行业务项目,应按照《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项目立项评审实施细则》之规定进行立项。
(2)项目组负责制作立项申请文件,项目组的立项申请文件应经项目负责
3-1-2-5
人、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报送质量控制部;由质量控制部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并提交立项评审会审议;立项评审会审议通过后予以立项。
(3)获准立项的项目应组建完整的项目组,开展尽职调查和文件制作工作,建立和完善项目尽职调查工作底稿。
2、申报评审
本保荐机构以保荐项目申报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申报评审会”)方式对保荐项目进行审核,评审会委员依据其独立判断对项目进行表决,决定项目是否提交公司内核。具体程序如下:
(1)项目组申请启动申报评审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