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通科技:关于与格林美控股子公司动力再生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9-17 18:15:36
证券代码:301322 证券简称:绿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4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格林美控股子公司动力再生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框架协议为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约定,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必要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本框架协议的签订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一、合作概述
近日,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与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SZ.002340)的控股子公司武汉动力电池再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动力再生”或“乙方”)签署《关于开展双方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双方决定联合各方优势,在新能源场地车辆及动力电池回收利用领域建立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实现对场地电动车、动力电池的回收利用、后市场维保、材料循环再生的全生命周期价值链体系,打造“新能源车回收—动力电池回收—电池原料再造—电池材料再造—动力电池再造”闭环产业链,共同推动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提升全球市场竞争力,实现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协同发展。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签署框架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本次签署框架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1.名称:武汉动力电池再生技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7MA49LYJ43T
3.成立时间:2020 年 11 月 20 日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长江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园翔飞路 258 号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6.法定代表人:张宇平
7.注册资本:102,200.3205 万人民币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蓄电池租赁;电池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动自行车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储能技术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加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汽车零部件研发;摩托车及零部件研发;机械设备研发;二手车经销;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9.简要介绍:动力再生成立于 2020 年 11 月 20 日,是循环经济龙头企业格
林美股份有限公司(SZ.002340)的控股子公司,动力再生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国家智能制造优秀场景案例企业,国家“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湖北省科创“驼鹿”企业以及湖北省上市“金种子”企业。
10.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否。
11.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经查询,动力再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签署主体:
甲方: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武汉动力电池再生技术有限公司
(甲方、乙方,合称“双方”)
(一)合作宗旨
为满足全球新能源产业实现从“绿色制造到制造绿色”,双方决定联合各自优势,在新能源场地车辆及动力电池回收利用领域建立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实现对新能源场地车辆、动力电池的回收利用、后市场维保、材料循环再生的全生命周期价值链体系,打造“新能源车回收—动力电池回收—电池原料再造—电池材料再造—动力电池再造”闭环产业链,共同推动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提升全球市场竞争力,实现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协同发展。
(二)合作领域和内容
1.合作领域
在中国及海外新能源市场,围绕电动观光车、高尔夫球车、清扫车等场地车辆及锂电池项目开展全面合作,包括但不限于锂电系统开发与供应,电池系统配套与车辆采购,运营资产持有与推广,废旧车辆与锂电池回收,碳足迹,ESG品牌联合推广等。
2.合作内容
(1)锂电系统与车辆
甲方在其生产的UTV、观光车、高尔夫球车、清扫车等场地车辆中优先采购乙方提供的锂电池系统,乙方确保锂电池系统的产能、交货期及价格优势,具体以双方签订的《锂电池系统采购订单》为准。
乙方为甲方提供定制化锂电池系统解决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锂电池产品开发、测试验证、安全预警、性能寿命维保、后市场服务等,协助甲方满足国内外市场客户的新要求;乙方及其母公司在各园区内使用采购的观光车、清扫车、洗地车等场地车辆时,优先采购甲方产品,甲方确保产品性价比及售后服务优势,具体以双方签订的《车辆采购订单》为准。
(2)运营资产持有合作与市场联合开拓
双方同意联合出资成立资产持有公司或标的,专注于景区观光车运营租赁业务,通过创新商业模式(如融资租赁、电池银行、后市场服务等)推动市场拓展,共同提升锂电池系统与车辆的市场业绩。
资产公司或标的采用甲方车辆及乙方锂电池系统,双方在公开场合互相推介,扩大合作影响力,实现产业链协同;资产公司通过双方技术创新,承接市场上已有车辆或锂电池售后服务、铅酸改锂电、旧车翻新等业务。
(3)回收合作
甲方有义务在自有或者售后回流的车辆与电池交售给乙方合规处置,并在甲方销售体系或公开宣传资料上标注乙方回收利用服务,塑造甲方履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与ESG责任形象。
乙方利用既有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对甲方销售的车辆及锂电池系统提供残值兜底回收服务,并承诺整车带电池回收价格具有一定市场竞争优势(具体根据市场行情调整),在公开资料中体现甲方履行生产者责任与ESG形象;乙方确保退役电池合规处置及资源化利用,根据甲方要求,可以提供碳足迹相关数据。
(三)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甲方优先采购乙方锂电池系统,确保双方合作规模持续扩大;为公司及各分子公司提供具有竞争力的产品及服务;配合资产公司业务开展,提供车辆及技术支持;确保报废车辆及电池集中交付乙方回收处置。
2.乙方责任
乙方优先保障甲方锂电池系统供应,提供价格、售后、服务等全方位支持;推动公司各园区优先采购甲方车辆及设备;参与资产公司运营,提供车辆所需锂电池、技术支持及回收支持;为甲方提供废旧车辆及电池的兜底回收服务。
(四)价格、支付及产品验收
锂电池系统及车辆采购以双方签订的《采购订单》为准,确保价格优势。付款方式采用常规采购和项目采购。验收标准以双方确认的技术规格书为准。
(五)合作机制
双方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合作事项及重点项目;成立联合工作组,推动资产公司设立及运营。
(六)保密条款
双方应对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内容及合作过程中获知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七)其他事项
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作期限5年。
(八)附则
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框架性文件,具体项目合作需另行签订正式协议。双方将共同推动合作落地,实现互利共赢。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与动力再生签署框架协议,有利于公司与合作方强强联合,推动公司市场拓展,实现对场地电动车运营、动力电池的回收利用、后市场维保、材料循环再生的全生命周期价值链体系的产业链协同,符合公司长期战略发展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本框架协议的签署对公司业务和经营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框架协议的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框架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约定,具体合作将在双方另行签署的文件或协议中进一步明确,受市场环境变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不存在变动。
2.2025 年 7 月 18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
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公司 5%以上股东广州创钰铭晨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创钰铭恒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创钰铭汇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创钰凯越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创钰铭泰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拓弘(珠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计
划在 2025 年 8 月 11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0 日减持公司部分股份。除此之外,公
司未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
七、备查文件
经双方共同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