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心堂: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暨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公告
公告时间:2025-09-16 19:14:05
一心为民 全心服务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5-083 号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暨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9 月 16 日(星期二)下午 14 点。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9 月 1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6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阮鸿献先生。
6.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30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
资讯网上。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共有 275 人,代表股份 334,338,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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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574,128,225 股(注: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585,604,125 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 11,475,900 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574,128,225 股)的 58.2341%。其中:
1、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 8 人,代表股份 250,911,5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574,128,225 股的 43.7031%;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67 人,代表股份 83,426,73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574,128,225 股的 14.5310%;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267 人,代表的股份为 52,552,42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574,128,225 股的 9.1534%;
4、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方式相结合表决,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333,524,621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66%;
反对 800,30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94%;
弃权 13,40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1,738,72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8.4516%;反对 80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5229%;弃权1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255%。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达、关婷丹。
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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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