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统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9-12 18:08:15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25-102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5年5月15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决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5年9月12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决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5日、2025年8月27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由于2024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能满足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因此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拟对上述激励对象涉及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合计 2,896,5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 2,896,500 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减少人民币 2,896,500元,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80,506.2893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80,216.6393 万元。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凡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5 年 9 月 13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7 日上午 9:00—11:30,下
午 13:30—16: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浙江省义乌市北苑街道西城路 198 号浙
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联系人:傅婷婷
邮编:322005
联系电话:0579-89908661
电子邮箱:lysn600@163.com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