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旅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9-10 19:07:38
证券代码:002627 证券简称:三峡旅游 公告编号:2025-047
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9 月 10 日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9 月 10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9 月 10 日 9:15-9:25,9:30-11:30 及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0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 会议地点:湖北省宜昌市港窑路 5 号公司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精复。
6.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 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194 名,代表股份 268,911,8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695,431,844 股的38.6683%。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0 名,代表股份248,735,82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7671%。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网络投票小组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184 名,代表股份 20,176,0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012%。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中,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共 186 名,代表股份 20,405,2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342%。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通讯的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湖北民基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股东大
会通知中列明的提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7,473,8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653%;反对 1,42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08%;弃权 1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8,967,2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9528%;反对 1,42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953%;弃权 1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7,453,4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577%;反对 1,44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65%;弃权 1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8,946,8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8528%;反对 1,44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707%;弃权 1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7,430,4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491%;反对 1,45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95%;弃权 30,64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8,92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7399%;反对 1,45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099%;弃权 30,64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0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7,396,0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363%;反对 1,43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46%;弃权 78,32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8,889,4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5714%;反对 1,43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448%;
弃权 78,32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38%。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7,393,4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353%;反对 1,491,0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45%;弃权 27,34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7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8,886,8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5587%;反对 1,491,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073%;弃权 27,34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7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4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7,388,6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336%;反对 1,490,8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44%;弃权 32,34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7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8,882,0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5351%;反对 1,490,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064%;弃权 32,34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745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85%。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7,433,4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502%;反对 1,43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48%;弃权 40,34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7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8,92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7546%;反对 1,43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477%;弃权 40,34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7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77%。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7,431,3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494%;反对 1,44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85%;弃权 32,34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7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8,92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7443%;反对 1,44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972%;弃权 32,34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7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85%。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7,443,3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539%;反对 1,43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32%;弃权 34,64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7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8,93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8031%;反对 1,43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271%;弃权 34,64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7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98%。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李根先生、陈佰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如下:
第六届董事会 所获得的选举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是否
董事候选人 票数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当选
非独立董事李根 264,275,551 98.2759% 是
非独立董事陈佰涛 263,922,338 98.1445% 是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第六届董事会 所获得的选